二天,他起個大早,吃罷飯便馬上動手,依照種種廣為流傳的魔法原理,將死耗子的皮肉內臟化為粉末,一副骨頭則完好無損地儲存下來。隨後,他把粉末溶作酊劑。這麼辦的好處有兩點:第一點(好處絕非一點點),咽幾滴酊劑總比把一隻死耗子放嘴裡好受得多。第二點,他認為這樣興許可以控制好瘋癲的度再往自己身上用。
到了五點鐘,他調出一種深褐色的液體,氣味基本只能聞出當溶劑用的白蘭地。他把液體倒進個小瓶子,往一杯白蘭地裡仔細數著滴了十四滴,一併喝了下去。
幾分鐘後,他往窗外的百合聖母堂廣場看去。行人來來往往,人人腦後開個洞,裡面是空心兒的;人臉只是薄薄一張掛在頭前的面具。每個空心的腦洞裡都點著一根蠟燭。這一切在他看來極為尋常,於是奇怪自己竟從未留意過。他心想,要是下樓去把有些人的蠟燭吹滅了會怎麼樣。想到這兒,他笑了起來。他越笑越厲害,站都站不穩了。他的笑聲在樓裡一波又一波地盪漾。腦中一丁點殘存的理智警告他不能讓房東一家發現他在幹嗎,於是他上了床,把笑聲捂在枕頭底;想法實在太滑稽,雙腿不住地踢呀踢。
第二天一早,他從床上醒來,身上還是衣服鞋子全副武裝。除了有種一夜沒脫衣服通常會產生的頭髮蒙、身上發膩的感覺,他覺得自己大體已經恢復正常了。他洗完澡、刮完臉,換了身衣服,便出門找地方吃喝。在恩惠街和天使廣場交會處有家小咖啡館他挺喜歡。一切似乎都還正常,直到堂倌走上前來,將一杯咖啡放到他桌上。阿什福德抬起頭來,發現堂倌眼中一閃,似有燭光如豆。他發現自己已經想不起來人腦子裡究竟有沒有蠟燭了。他知道有和沒有這兩種看法差之千里:一種說明心智正常,另一種說明失常;可他無論如何也想不起來究竟哪種算正常、那種算失常了。
這令他心有惶惶。
“酊劑唯一的缺陷在於,”他心想,“若想判斷何時失效實在很難。我之前沒想到這一點。再試的話,我看我得先等個一兩天。”
然而,到了正午時分,他的急躁就已經佔了上風。他感覺自己好多了。他更傾向於認為人的腦袋裡是沒有蠟燭的。“反正,”他心想,“有沒有都無所謂,跟我手頭的研究毫不相干。”他往一杯聖酒裡滴了九滴酊劑,喝了下去。
瞬間,他深信房間所有的櫃櫥裡都塞滿了菠蘿。他肯定自己的床和桌子底下也有菠蘿。這念頭把他嚇得渾身忽冷忽熱,只好坐到了地上。城裡一切房屋宮殿都塞滿了菠蘿,街上行人的衣服底下也都掖著菠蘿。他聞見到處都是菠蘿味兒——又甜又酸澀。
過了些時候,有人敲他的門。他詫異地發現天色已晚,屋裡已經相當暗了。敲門聲又響起來了。門外是他的房東。房東開口講話,可阿什福德一句也聽不懂。這是因為房東嘴裡含著個菠蘿。他是怎麼把那玩意兒整個塞進嘴裡的,阿什福德無法想象。他講話的時候,嘴裡尖釘似的綠葉子緩緩探出來,後又被吞回去。阿什福德心想要不要去找把刀或者鉤子,好把菠蘿給掏出來,免得房東嗆著。而與此同時,他又不是太在乎。“畢竟,”他心想,有點兒不耐煩,“這是他自找的。是他自己把那玩意兒塞嘴裡去的。”
第二天,在恩惠街街角的那家咖啡館裡,有個堂倌正切菠蘿。阿什福德捧杯咖啡瑟縮著,看了一眼便渾身發抖。
他發現其實想使自己變瘋比人們以為的容易——容易得多,可與一切法術無異,這條路亦是障礙重重,挫折不斷。就算他真把仙子召來了(似乎不太可能),精神狀態也不適合與其交談。讀過的每一本相關的 書都力勸魔法師在與仙靈交涉時多加小心。恰是這樣必須全神貫注的時候,他反倒神志不清了。
“假如我只能滿嘴菠蘿、蠟燭地胡言亂語,我還怎麼讓他領教我法藝的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