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節(3 / 3)

,面板乾癟蒼老如樹皮,趴在堂上,讓人感覺輕飄飄的。

秦牧之示意衙役安置一下。

衙役走過去,鼓搗一番,勉強把那人擺成了坐姿,加了個凳子給他靠著。

詢問之後,滿堂皆驚:這人竟是以前的三大懸案裡最惡劣的那一樁的元兇。

秦牧之便想起來了:蔣雲初說過,會在秋日讓他如願破案。他看著堂上的罪犯,想到蔣雲初那清冷出塵的樣貌,有點兒瘮的慌——不論是那少年,還是少年的友人,是不是研究過酷刑?——這一次次的,來投案的就沒個成人樣兒的。

這名罪犯是一名瘋狂的採花賊,每次得手之後,還要將無辜的少女甚至小女孩殺死、分屍。秦牧之每每想起,便想將之凌遲、點天燈,眼下倒覺得很解氣。

接下來,章程一如前兩次:稟明皇帝,與刑部尚書合審。

一次次沒有人性的行兇,罪犯慢慢道來,與刑部、順天府以前掌握的情況對的上。

核實之後,秦牧之很有閒情地問起題外話:“你右臂、雙腿是怎麼回事?”

罪犯喃喃道:“砍的,我自己的刀,砍我自己。不知道砍了多少次,不聽話就……”他沒再說下去,神色卻如見鬼一般,恐懼至極。

秦牧之只覺一陣陰風颳過,需要怎樣的手段,才能把人逼到這個地步?隨後又覺快意,咎由自取,活該。等以後與蔣雲初有了切實的交情,得請教請教刑訊逼供的法子:不需要這樣暴戾,需要的是讓罪犯認頭的手段。

皇帝不是體恤民情的做派,三樁懸案在他看來,不關他的事,但凡真上火,當初就派暗衛、錦衣衛全力協助官府徹查了。

先後三次的元兇都先被人整治過,他是知情的,對此想法很簡單也很確定:“江湖中自有高人,這是擺明了替天行道,為朕懲惡揚善,是我朝之福。”

秦牧之聽了,心說這都哪兒跟哪兒啊?你倒是會給自己臉上貼金。當初要不是我能幫蔣雲初一點小忙,人家才懶得把人交給你——留著自己收拾,遠比讓三個窮兇極惡之徒早日解脫的好。

但是皇帝這麼想也挺好,不然的話,就要懷疑順天府有什麼貓膩,要查他了。

他不喜歡皇帝,反感得厲害,只盼著太子爺能早日繼位登基。

私下裡,他宴請蔣雲初時,隱晦地把這些話說了:不說出來忒憋悶。

蔣雲初笑笑的,端杯示意他喝酒。

說到太子,那個倒黴催的日子還是不好過。梁王被軟/禁了,皇帝的猜忌之心反倒更重,只要是太子主張的事,不管有多利國利民,他都能想歪,否掉。

換個氣性大的,怕是早就被活活氣死了。

喝了些酒,蔣雲初對秦牧之道:“眼下再怎麼憋屈,還是要盡心當差,甚至於,得到皇上的寵信。”

“啊?”秦牧之驚訝,“像方誌、莫坤那樣的寵臣?你可拉倒吧。跟你我有什麼說什麼,莫坤是你上峰也一樣,我著實地膈應。”

蔣雲初笑開來,“知道您不把我當外人。換個當法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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