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在這了。”麥斯·瓦特對奧爾說。
拘留室裡當然也有換班過來的一個五人隊巡警,他們看過來眼神裡寫滿了“你們總算來了”。
這裡關押著所有他們在暴亂中抓來的人嗎?只有五個巡警,能看得住嗎?
正式走進拘留室,奧爾立刻就知道這個答案了——他們當然能看得住。
這裡的囚室比警局裡大得多,每間大概有3x6那麼大,而裡邊塞滿了犯人,真正意義上的“塞滿”,沙丁魚罐頭的那種。大多數犯人們坐不下去,只能站著,一個挨著一個。只有一些個子極其瘦小的幸運犯人,可以縮在其他人的腳底下,但他也站不起來了,甚至不能動,因為一條又一條的人腿成為了新的柵欄。
並且所有的犯人全都光著腳,沒穿鞋子,那些鞋子很可能已經在舊貨店的倉庫裡了。
有巡警端著盆給他們潑水,動不了的犯人們張開嘴巴,如果足夠幸運會有水落進他們的嘴裡緩解他們的乾渴。
其中還有一些犯人則已經一動不動了,他們很可能已經昏了過去,又或者他們正是這房間裡屍臭味道的來源。
“這樣怎麼把名單上的犯人帶走?”剛才大麥克從法官那拿到的,就是一份即將上庭的罪犯名單,大概有十個人。
“就這麼帶走。”瓦特回答。
所謂的“這麼”,就是開啟一間囚牢,拽出十名囚犯,然後就可以把他們帶走了。
“不需要核對名單上的名字,反正他們犯的罪都一樣。”
這些囚犯剛出了牢籠就立刻跪在了地上,有些人直接昏了過去。水直接潑了上去,但即使被潑醒,他們也站不起來了,每個人都雙腿顫抖,渾身無力。那也沒關係,鎖鏈直接套上他們的脖子,拉走就好了。反正離開了拘留室,法院室內的道路上都鋪著大理石,很滑溜,很適合拖著人走。
那些只是偷食物,找破爛傢俱點火取暖、偷衣服,但是在錯誤的時間出現在錯誤地點的傢伙,大多被抽上幾鞭子放走了。這些被送進法院的傢伙,都不是好東西,他們都是毫髮無傷投降的。
達利安局長會殺死那些零散被抓的暴徒,但在“戰場”上投降的無傷俘虜,他卻不會殺死他們,只是會上交——輕傷的也不會命令他們去補槍,就只是不管而已,但他們想跑當然也是不可能的,會被視為反抗。所以暴徒中的傷員就躺在原地,過一陣再看到時,他們就變成屍體了。
那些被上交的無傷俘虜,現在大多數就都擠在這個牢裡,沒在這的那部分,在絞架旁邊的屍堆,或者城外的亂葬坑裡了吧?
他們死去是罪有應得,但是現在巡警們把人當畜生的這種行為,奧爾有些無法接受。
這些歹徒們做出過如畜生的行為,但他們的皮囊確實是人的,奧爾現在已經能做到毫不猶豫崩了這些畜生,但他自己做不到在虐待他們中取樂,他是拽著分配給他的那個囚犯的衣領慢慢走的。
無論如何,他們被送進了審判廳,隨隨便便的堆在犯人席的位置周圍。
明顯在他們離開後又喝了不少的法官,敷衍的念著被告的名字。陪審團不在意,巡警們不在意,囚犯們自己不在意。就算是那三位神父看起來表情嚴肅,但實際上,他們也不在意吧?
“……以上十人,陪審團認為,他們的參與暴亂罪是否成立?”沒有辯護,沒有出示證據,什麼法庭抗辯,什麼都沒有,直接進入了審判環節。
“有罪。”“有。”“啊?有有。”“嗯。”
陪審團們或一臉無聊,或打著哈氣,或者完全懵逼的回答著。
“神父們認為,是否赦免?”法官又問向一邊的神父們。
“不予赦免。”
“被告有罪,被判……昨天最後那組被判的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