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望我第二處各科同志安心工作,力求進步,則吾不朽矣。」
以上一則,也是戴先生手諭局本部第二處的原文,其主旨在於提出工作需求,兼有檢討
改進之含意。手諭中,依當時情況,將全國分為三種不同的地區。因而在情報需求上,亦各
有差別。
手諭中所指的「淪陷地區」,也就是敵軍佔領區;「戰區」是我軍與日軍的交戰地區;「後
方」為中央政府所在地。按當時的淪陷地區包括東北、華北以及熱、察、綏各省;此外,還
有許多省份的一部份,上海市亦在內。交戰地區則有江蘇、安徽、浙江、江西、福建、廣東、
廣西、湖南、湖北各省之一部或全部。至於後方或大後方,則只有四川、雲南和貴州。當然,
康、藏、新應列為後方;陝、甘、寧亦可視為戰區。實際上,並無嚴格之劃分也。
在上項情報需求中,不難發現有三大特點:其一,對戰區的正規軍,不論是官兵紀律,
乃至作戰情形,均納入調查範圍;這麼一來,固然樹立了「軍統局」的作業權威,同時也招
來了責難與怨懟。其二,不管共產黨採取什麼態,「軍統局」始終是把它列工作主要物件的,
並不是標榜我們有什麼卓識灼見,但在和共產黨的鬥爭過程中,我們的確對它具有較深的了
解。其三,不能等閒視之的檢舉貪汙、走私,這表示「軍統局」已獲得高度的信任,而且一
直繼續到抗戰結束。
破壞部份─
「時際今日,對敵後之破壞工作,甚關重要,本局負有此種責任,不容放棄,且本局奉
總長之命,辦理爆破人員訓練班,卽系肩負是項任務之指示也。故應根據已成之事實與當前
之需要,及本局過去對鐵道與公路破壞之成績,再呈何總長請求照發經費,准予繼績行動,
並函請賀主任向總長說明委座前批之旨趣。」
照上項原文語氣判斷,該件像是載先生對主管單位的一個「批示」或「指示」。按「破
壞工作」,行之於敵後,也就是淪陷地區,其主要目的,則在於切斷敵人運輸路線,並予以
重創,而降低其攻擊能力。
有關「破壞工作」的編組與執行,在另一項檔案中,可見其大略。原件詳細內容如下:
1 「先成立津浦中段破壞大隊,擔任徐州、濟南間鐵路壞工作,以秦啟榮同志(山東人,
黃埔六期)兼任大隊長,並由秦同志保舉一有能力有經驗之同學(筆者註:指的是黃埔軍校
同學)為大隊附,大隊下分三中隊,一直屬特務區隊,全大隊官兵夫約五百人。
2 「該大隊經費每日暫定兩萬元,如有成績表現,當酌量發給獎金。
3 「該大隊應設政訓指導員一人,助理一人,每中隊應設一政訓指導員,負指導與考核
官兵生活之責。
4 「該大隊各級幹部均須以曾受軍事訓練者任之。
5 「準派電臺兩部,報務員至少三人,前往工作。
6 「準發駁殼槍二十枝,子彈一萬發,左輪二十枝,子彈四千發,交該隊使用,並發爆
破器材一部份。
7 「發該大隊臨時費兩萬圓作為開辦費等,並發經費兩個月,呈報成立日起餉。
8 「準派爆破訓練班學生四人,前往加入工作。
9 「由本局選派一懂軍事有政治頭腦之人員,隨秦啟榮同志赴魯,商助其工作。
10「青島行動組之組織,由秦啟榮同志與賀&tis;同志協商辦理,準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