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年尾的這幾個月裡, 發生了很多事, 朝堂大事有之, 豔異逸聞有之。譬如入冬後,右相宋公寒疾發作, 不良於行,於是自請解除其兼領之御史大夫、吏部尚書等職務,信王提拔新秀能臣頂替, 蓁孃的哥哥又升官了。
再譬如林太師年過花甲猶好女色,家中美妾成群,其中卻有不愛富貴只慕少艾者,與太師府的琴師兩情相悅攜逃私奔, 被太師抓住私刑沉塘,這是好幾年前的舊事了。因虞重銳所行新田畝法, 農戶亦可租佃河塘, 撈河泥沃田、灌溉、種藕養魚等等,這片野塘被附近的村民承租。偏巧最近河裡鬧水獺,把魚都吃光了,村民乾塘抓捕, 水獺沒捉到, 撈上來兩具白骨, 身上綁縛鐵鏈石塊, 顯然是被人所害。女子腹中還有已成形的胎兒, 兩屍三命。這琴師當年在洛陽頗具盛名, 隨身所帶之琴鐫刻其名號, 經水而不腐,女子身上亦有太師所賜之金玉,所以很容易便確定了身份。一番審訊查證後,仿照我家案例,太師推了一個管家出來頂罪,自己則引咎削爵罰俸貶職了事。
又譬如房太尉發現短短一年內,國公、左相、太師接連落馬,右相稱病不朝,只剩自己一個獨挑大樑出頭,大約也覺察到苗頭了,最近收斂低調了很多,連要求廢除新法的摺子也收了回去,只是向信王訴苦年關難過。信王因命吏部重整祿制,削減職田,祿米金帛各加一等。
不過最轟動朝野上下的,還是要數虞重銳入獄後,頗受新帝青睞、暫代戶部事務的新晉侍郎邵墉,主動承認自己是永王逆黨禍首虞向南之孫,列舉經年蒐集所得之證據百餘條,為其祖翻案。
虞向南一案,是先帝登基不久、戰亂初平時,由祖父主導而定,最主要的依據就是祖父的證詞,倉促結案漏洞頗多。如今祖父聲名掃地,德行為眾人所不齒,他的證言不但不足信,還成了反面例證。邵東亭多次要求與祖父當庭對質辯論,祖父都以年事已高、時隔太久記事不清為由避而不見。
冬月下旬結案審定,信王批准為虞向南平反昭雪,恢復其身前名位,追諡“忠肅”,受株連之親眷家屬皆赦免放歸,已故者撫卹追悼。邵墉認祖歸宗改回虞姓,奉旨回鄉祭祖遷陵。
當年虞向南的兄弟子侄或一併隨他被處極刑,或流放邊地客死異鄉,孫輩一子三女獲罪落賤為奴。這麼多年過去,骨肉早已散落凋零。邵東亭尋遍教坊,只找到一名年長的堂姐,另外兩個年紀較小的姐妹則流落人海,無處尋獲。他又向信王請求,他還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弟弟,自幼沒入掖庭,求信王放其出宮回鄉。這個兄弟是他父親的正室所生,他和母親都未見過,只知道今年應當是二十三歲,在家時名“垣”,小名叫作長玉。
長玉……長御?
宮中奴婢的來歷詳盡清晰,掖庭仍能查到,長御籍貫出身、父母家人、因何獲罪,都一一記錄在案。
以前我只知道長御是因為永王之故受到牽累才入宮為奴,但沒想到他就是虞向南的孫子,更不知他一生悲苦的始作俑者,竟是我的祖父。姑姑將他從掖庭帶出,自小養在身邊照顧,是因為這個原因嗎?
可是他去年就死了,連屍骨都不知葬在何處。他只要再熬過一年半,就可以等到家中平反,出宮堂堂正正、自由自在地生活。但如果長御沒有死,姑姑就不會尋短見,之後的一切都不會發生,信王恐怕很難上位,先帝陛下或其子孫也不會容許他定下的案子被推翻平反。
這真是個自相矛盾、無法兩全的難題。
“李四寶,”我忽然想起這個人來,“李明海的徒弟李四寶,可還活著?”
李明海死後,李四寶受杖刑致殘,貶入掖庭做苦力粗活,撿回一條性命。信王掌權後,暗中命章三全厚葬李明海,李四寶也得了一筆豐厚的賞賜補償,但出宮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