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匭使判官1(1 / 2)

布鄧二人上前圍觀,只見在兩面金色招牌上,一塊寫著“欽命匭使判官”,另一塊則寫著“代天視聽地方”。

圍觀之眾無不驚歎:“好威風!”

而四色招牌上,青色畫青龍,寫“延恩”;紅色畫朱雀,寫“招諫”;白色畫著白虎,寫“伸冤”,黑色畫玄武寫“通玄”。

平板馬車上則孤零零立著一個銅櫃,四面各開一縫,圖以青、紅、白、黑四色,與四色招牌一一對應。

這支行伍沒有清街,對那些靠前圍觀的,並未勒令迴避。

雖然如此,圍觀之眾從未見過這種陣仗,一時不明就裡,不敢太過靠近。

有見過世面的,躲在觀眾之中,捏起嗓子問道:“大唐中樞到地方的所有官署,從未聽聞有匭使判官之職,還望賜教!”

騎著馬的官員聞言有人問話,竟露出笑,親切地回道:“神皇陛下英明神武,改革吏治,新置匭使院,獨立朝政,代天察訪各地民情,以正視聽。”

隨後又指向四色招牌,道:“本官忝為知匭使判官,爾等如有冤情,大膽找本官申冤,如有獻祥瑞、賦頌、秘計者,亦可前來。”

“天可憐見,小的正有狀子要告!”

隨後一人來到官員馬下,跪倒拜道:“大人,我有忠僕昨夜進了監門衛,找一個監門直長去討要欠債,結果一去不回,現在生不見人,死不見屍。這事,您管不管?”

那官員微微一笑,看著便令人感覺和藹可親。

其只回道:“你有冤屈,本官自然不能坐視?若出了人命案,別說是監門衛的四品中郎將,就是三品的大將軍,我也管得!你放心,即便你告不贏他,本官也不會讓你為難。”

這是什麼意思,告不贏也不懲罰,難道可以隨便告狀?眾人紛紛疑惑。

按照頒行天下的《唐律疏議》規定:“凡誣告人者,各坐反,按前人入罪法。”

大意就是誣告他人犯罪的,要反坐其罪。比如說甲告乙犯了殺人罪,一旦甲被判為誣告,則判其犯殺人罪。誣告之罪歷朝歷代都有,包括後世的刑法裡,也有誣告罪,主要是為了避免社會不穩定。否則你誣告我,我誣告他,官府卻不對誣告之人制止、懲罰,不僅危害被告人的生命財產,官府接狀子也煩不勝煩,社會資源被嚴重浪費。

官員見在場之人神色不一,便笑道:“經神皇特許,凡告到匭使院者,經查屬實,則賞。經查為虛,亦不追責!’”

怪不得這陣仗如此威風,這個新成立的匭使院有了神皇授權,豈不是可以為所欲為?

有不識字的大老粗,聽“匭”為“鬼”,心想:陰間的牛頭、馬面還有判官、閻王,哪個是好惹的?個個都是見之即死。而那些被告之人,見了這個鬼使判官,怕也活不成。

布鄧二人見狀,暗自思忖:“誣告無罪,恐怕這朝野之中,要掀起一番血雨腥風了。”

待鬼使判官帶著眾人來到監門衛營前,守門的小尉忙迎上前,喝道:“監門衛重地,來人如有公差進營,請出示官符文書。”

誰料這小尉沒等來對方的證件,只等到了狠狠抽過來的一鞭子。

“昏了頭!你有幾個腦袋!匭使判官是你能攔的?”

抽鞭訓話之人卻是這官員的一個屬下,他是給這個官員開道的。

監門衛原在洛陽戍守皇城諸門,平時趾高氣昂,一直都是他們欺負別人。就算是宰相,進出皇門時,也對他們客客氣氣。而現在,卻被人不問青紅皂白給抽了一鞭子,捱了抽的小尉捂著腦袋,也有點懵逼:“這人什麼來頭,怎麼比我們還要兇悍?”

那官員卻向其屬下訓斥:“跟你說過多少次了,不要動輒打打殺殺,你這樣一來,誰還敢跟我們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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