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想給洪小哥送禮物了。
小姑娘還挺勇敢。
若是前世,要離別了給異性送樣禮物不算什麼。這個時代,像孫與慕把自己看成幾歲娃娃,又是小師姑,二人還非常熟悉,送個禮物也沒什麼。
但丁珍送洪小哥禮物就不妥了。
特別是洪小哥知道這個姑娘將來會成為自己妻子,他又沒有表現出特別的高興和願意。
或許丁珍年紀太小,洪小哥對她沒做到一見傾心,只不過聽從長輩安排,屬於“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種。
丁珍冒然送東西會讓他反感。甚至有可能覺得小姑娘太隨便,都給自己送了,會不會看上喜歡的男人就送東西?
見丁香垂目沉吟,丁珍的臉更紅了,囁嚅著解釋道,“我沒有別的意思,就是想著將來再也見不到了,送他一條帕子。”
丁香嘟了嘟嘴,很老練地說道,“珍姐姐不明說,我也知道你是什麼意思。送帕子,太明顯了,我覺得不妥。
“若洪大哥對你有意,你送他帕子,你們之間又不會有結果,平添傷懷。若洪大哥沒有意,你這樣更不好,他會覺得你不尊重。”
丁珍嚇一跳,趕緊把帕子塞進懷裡,“真的嗎?那算了,我不送了,你千萬不要說出去。”
丁香笑起來,“看你嚇的,我當然不會說出去,我發誓,誰都不說。”
丁珍又道,“香妹妹,你們也快些搬過去吧。那邊人生地不熟,不好玩。”
丁香點點頭,她也想快點搬過去。
二月初五,丁山一家啟程去合縣,一起走的還有丁釗。
丁釗在京城有更重要的事,於公於私都必須過去。
丁珍走之前,丁香陪她去洪小哥家買燈籠並辭行。
這次洪小哥沒收錢,送了兩個小姑娘一人一個,說謝謝她們一直照顧他的生意。
還特別跟丁珍單獨說了一句話,“祝丁姑娘一路平安。”
丁珍又歡喜又傷懷,忍了幾忍,才忍住沒把懷裡的帕子送給他。
回去的路上,她腳步沉重,一副還沒開始就已經失去的失戀樣子。
丁香不好說,有什麼難過的,等到明年你們又會見面。那時你就知道,洪小哥不是瘸子,家境富裕,前程遠大,長輩還會把你們的親事定下來。
丁珍將來的生活,幾乎一眼看得到頭。
而她自己,卻是前路莫明。不要說活了兩世從沒觸及過的愛情,就是生理父母都不知該不該認。
日子越臨近,她越不捨這裡的親人。假荀香鳩佔鵲巢?實在不行,讓她佔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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