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到命令後,作為直隸總督的靜安實際上是稍稍有些不解的。】
【要求他剿滅鶯鶯國的艦隊——雖然他並不知道對方的實際實力情況,但是對於這種剿滅的命令他還是能夠理解並且調兵佈置的;但是對於所謂的“撫”,他在此時實際上是有些不確定該怎麼辦的。】
【畢竟,這到底也算是一件未有先例的事情,屬於是所有人都沒有面對過的情況。】
【而皇帝給出的命令又只是一種大面上的要求,並沒有什麼具體的指令方針。】
宋朝,開寶年間。
趙德昭這時再想起來當時皇帝給靜安的命令,也覺得好像有些不妥當:“如果對方知禮守節,態度好,就讓他們回關口;如果態度不好,就發兵剿滅……這好像只有‘態度’這種區分方式?”
當然不是說看對方的態度來選擇自己的態度不對,這沒問題,對方有禮我們就有禮嘛,對方蠻夷不通道理我們當然也不能講道理了。
但是,知禮守節的處理方案基本如此;可若是對方不懂禮數,但實力並不弱小、不能輕易剿滅呢?
這,不管如何,起碼應該有個預案吧——況且,此時的皇帝也已經收到了海中洲陷落、以及從關口傳回來的有關鶯鶯國艦隊情況的奏報。
……總不能,皇帝壓根沒有覺得現有的沽市的守備力量可能會力有不逮?
【七月十四日,鶯鶯國的艦隊抵達了沽市的入海口。】
【靜安按照常態派人與對方接洽,但鶯鶯國採取的接洽態度是平等而非覲見。】
【對於這個接洽態度,靜安沒有怎麼在意,他更關注鶯鶯國的意圖。而鶯鶯國的喬治和查爾斯等人表示,“什麼我們有天大的冤情,但是之前幾次想要遞交文書都沒能成功,此次就是來上訴冤情的”。】
【不管這個“冤情”是真是假吧,但是這個態度起碼不是什麼桀驁不馴、不知禮數的,屬於是皇帝命令中可以與對方正常交談的那一種。】
【而對於這個“冤情”,鶯鶯國方面表示,要求央洲一方在六天之內到艦船上來接收鶯鶯國的文書。】
【靜安確定自己目前可以與對方正常接洽,但是這個派人親自去到鶯鶯國的艦船上接收文書的事情,他沒有把握能不能做。於是他又向皇帝上了一封奏疏,獲得批准後,才派人前去。】
【七月二十日,央洲從船上取回了鶯鶯國的文書。靜安隨後將其上交。】
【這封文書,鶯鶯國首相亨利的標題中是給“宰相”,但是,央洲此時早已沒有宰相這個職位數百年了,因此,這封文書實際上就是由皇帝親自閱覽並處理。】
【那麼,皇帝本人的政務素養、政治眼光、對整體局勢的把控,以及某些時候可以稱得上是“天賦”的部分對於事務的處理就起著極大作用。】
【雖然,前面的種種事務也都需要皇帝本人的素養,但這到底是他直接面對鶯鶯國方面提交的文書。】
【而皇帝本人的政務素養或者政治和對時局的天賦如何暫且不提,但是他本人的執政整體方針,一定程度上可以概括成一個詞:遵守祖制。】
【透過遵守先祖定下的規制,效仿祖宗建立輝煌基業的做法,以此來重現昔日的繁盛之景。】
【他認為,治理國家,就是要時時刻刻微調方案、彌補不足,這樣國家就可以平穩發展;】
【同時,他還對官員們有比較高的道德方面的要求——雖然這個道德要求未必是常人理解中的要求,只是那種流於表面的,或者可以形容為“不可以犯錯”,沒有犯錯就可以等同於沒有道德問題,犯錯了那就回具有所有道德問題。】
清朝,崇德年間。
雖然神蹟並沒有在皇帝的政治素養、眼光、把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