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讀書,下了班買菜回家,不但與公婆同住,還有一位八十多歲的太婆。
德麗莎跟我說:「過那樣的生活,情願生癌死了。」
我覺得很殘酷,但是想想未嘗不是事實,才三十歲……現在三十歲的女人還正美著呢,幾時捱到五十歲,人只能活一次,就這麼過了,太可惜。
因此我總不肯與志強結婚。
但是志強有他的用處。像德麗莎,她算是半個千金小姐,父親是位名醫,有兩個兄弟,因此很驕傲,老怕同事撿她的便宜,輕易不肯與人打交道,但她對我放心,不過是因為我有固定的男朋友。
志強不滿德麗莎,他說:「眼睛長額角上,其實是個最平凡的女孩子,又說家中有錢,同事之間吃茶看戲,卻永不付帳。」
志強本身何嘗沒有缺點,三十多歲的人,還住家中,父母兄弟一大堆,並不想自己租個公寓,拿了月薪只想吃頓豐富的午餐,到冬天連大衣都沒一件,瑟縮的過了一年又一年,一點長遠的計劃都沒有。
跟這種男人註定要吃苦的。
作為一個女人,若靠不到父親,就得靠丈夫,牡丹再好,總得有綠葉扶持。否則樂得一個人清清慡慡地過活。
志強的家人對我不錯,但是漸漸我很明白我不會成為他們的親戚,做他們的麻將搭子,跟他們在星期日坐廣東茶樓,過年時派壓歲錢給他們家的孩子。
志強也表示不滿,他不只一次表示過要與我停止來往,去追求別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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