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丹薇,她比以前坦誠得多了,話很多。
她說:「你是第一個警告我不得與你哥哥在一起的人,現在卻是唯一同情我倆的人。」
我不表示什麼。
她說:「你看我這一生,自小沒有父母,跟著姊姊過活,姊姊是個舞女……這是我唯一過正常生活的機會,我知道我高攀了你哥哥,但是我不會令他失望,我一定會好好的做。」
我很替他們高興。
在這兩年當中,母親想盡法子遊說哥哥離開丹薇,哥哥根本不理睬她,彷彿已與她脫離了母子關係似的。
而父親呢,照樣在外頭鬼鬼祟祟,花樣很多。
我回家渡假時聽母親發牢騷已成習慣。我只給她二十分鐘,時間一到我便開始打呵欠,翻雜誌。
母親嘆氣說:「這世界上,人與人之間到底還有沒有真正的感情呢?妻子留不住丈夫的心,丈夫對妻子不忠,子女敷衍父母,父母對子女的事袖手旁觀。」
我歉意的笑。
忽然想起女同學曾經對我說起的故事:
她哥哥與她吵架,末了失敗,很氣的對她說:「你別以為沒有人收拾你,哼,我不動你,遲早會有人動你的!」
女同學忽然洩氣,不再與她哥哥吵下去——有這種事,他自己不但沒有保護妹子,老想欺壓她,鬥不過妹妹,反而希望外人來替他出這口氣。
有這樣的男人!
人與人的關係,不外如此、誰是正派,誰是反派。
我茫然想。
對別人有指望,就難免要失望,母親這一生人沒有自我,永遠活在人群之中,千絲萬縷的人際關係把她捧得高高在上,弄得不好她就同樣會被人踩在腳底。
我與她不同,我是這一代的人,我不受任何人影響。
我溫言跟母親說:「別擔心,我不會離開你,畢業之後,我一定回來同你住。」
母親軟弱下來,握住我的手。
人們養兒育女,不外為了這個。
我忽然想起哥哥與丹薇,至少他們是相愛的,兩個人都很現實,因此更顯得難得,他們確排除了患難才能夠在一起。
哥哥畢業後正式在美國結婚,並沒有通知父母親。
媽媽大哭一場。
我一個人趕到美國去參加婚禮。
我問哥哥,「幸福嗎?」
他答:「自然。」
「你們以後會很快樂的生活下去?」我問。
「自然。」
「祝福。」我說。
我親吻丹薇。
而我,我依照諾言,回家陪母親生活。
我找了一份清閒的工作,找到一個脾氣很好的男朋友,帶著母親到處走。
她仍然愛吐苦水,沒完沒了,我視若無睹,聽若不聞。
千瘡百孔的世界,至少還有哥哥與丹薇是幸福的。婚事我與上志強「走」了年半,還沒有結婚的意思。
我並不急於要嫁他,兩人各賺數千月薪,結了婚生活是不愁的,但是那條路最明顯不過,從此富裕的物質是與我無緣了,頂多在七天有薪假到菲律賓去——想想都怕,我的目標是歐洲以及更遠的地方:像摩洛司、卡曼都、苔裡。
父母去世後剩給我一幢數百尺的公寓房子,現在也值四十五萬港幣,如果與志強結婚,他名正言順的搬進來住,照例付一點房租,我就得一輩子住這種中下住宅樓宇,天天坐他的日本小房車去上班……
香港很多夫妻都過這種生活,過數年,養了孩子,交給老人家飼養。
我們公司有位太太,三十歲,人長得非常明媚活潑,可是做了半生的書記員,千多元入息,天天中午乘公路車與丈夫去吃午餐,大清早送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