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下毒、暗殺、山賊、劫匪……
能借皇帝的刀,就借;借不了,我自己有的是刀。
畢竟對我而言,救人是新鮮的,殺人卻如同家常便飯。
只要我想,總有辦法,無非就是困難還是簡單的區別。
他們說我的手上沾滿忠良的鮮血,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身上壓了千斤重擔。
重擔之下,我瘋了,瘋在太初六年的那個除夕。
其實,我早就瘋了,在看到義父屍體的那天就瘋了。
只是後來在白鹿書院一直順風順水,沒有受過刺激,所以沒有發病罷了。
可是太初六年的除夕,我的瘋病發作了。
那天,因為一道菜,御史大夫許承志在除夕瓊華宮夜宴上指著林斯破口大罵,說他昏庸無道、好色貪花、草菅人命、暴虐不仁、任用酷吏……
許承志是條漢子,他慷慨激昂地羅列了林斯和我的二十條罪狀。
我低頭看著酒杯中倒映的燭影,彷彿沒聽到一般。
林斯大怒,命人將許承志拖出去,剁成肉泥。
我施施然站起來,理了理身上那正四品淺緋色的官袍,跪在林斯面前:“陛下,微臣許久沒有見過血了,今兒是除夕,不如讓臣親自動手,給御花園的白梅染染色,也添點兒喜慶?”
我笑,笑容已經成了我的第二張臉。
在場的大臣不約而同地打了個寒顫。
林斯哈哈大笑:“好好好,季卿果然是朕身邊最懂事的,你去吧,肉醬剁好,記得送去御膳房蒸了,讓各位愛卿都嚐嚐。”
我笑著領旨下去,走到宮門外,命人將許承志拖去白梅園——
我的暗衛早已接到我的指示,準備好了一個死囚作為替身,去了那裡,就能把許承志替換出來。
路上,我有些頭痛,最近天牢裡的死囚消耗太快,不太夠用了。
肉羹在一個時辰後被送到了瓊華宮每位大臣的桌上。
有人當場就吐了出來。
林斯哈哈大笑,逼著每個人都要吃一碗。
所有人都吃的痛苦不堪,只有我吃的舒舒服服,甚至還從容地給自己加了一勺調料汁——
畢竟只有我知道,這根本不是許承志的肉糜羹,而是我提前準備好的其他牲畜的肉泥。
我知道林斯暴虐,早就防著他這一手。
什麼東西,沒有三皇血脈,也敢學商紂的暴虐。
哦,還有一個人很歡樂的吃了這肉羹,就是許承志本人。
我帶他去御膳房蒸肉羹的時候,順手分了他一碗。
自己的肉羹,怎麼不得吃一碗嚐嚐味道啊。
許承志捧著肉羹,看我的眼神有些愧疚:“季大人……”
我擺了擺手,讓他別客氣:“我又不是為了大人,我是為了晉國蒼生。失了大人這樣的脊樑,大晉是要得軟骨病的。”
許承志吃的舒服,可是其他人就沒有他吃的舒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