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稷明內心暗罵,這他媽哪來的神仙。
「你拿回去吧,是我的我不會少拿,可不是我的我一分也不要。」
他聞言又笑了,特別認真的嘲笑:「你這麼多年學費有哪一分錢是自己出的,不照樣該花花,還差這兩百?」
她心上像被刀子刺了一下,接受他們的全額資助和拒絕這多出的兩百是兩碼事,她是個邏輯清晰的人,尤其錢這事兒對一個貧窮卻孤傲的人來說特別敏感,可無人能懂這份敏感,如徐慧麗般現實的人會說她虛偽不懂事,像身邊這人一樣富有的,又會說她矯情不知進退。
譚稷明的話讓她很不舒服,可人說得在理,她再反駁就真成矯情了。
「……我會還的。」
「別介,我們出錢供你上學可不是為了讓你還錢,再說,就那幾個錢,還不夠塞牙縫的。」
話說到這份上也沒什麼可說的了,她提出想下車。
「這兒不能停車。」他說,「下個路口就到了,正巧趕上飯點兒,一起吃飯吧。」
「不用了。」
「怎麼著都得吃飯啊,人多熱鬧,一個人吃多沒意思,一起吧。」
他說得極隨意,就像他們已經認識很久。其實這也是譚稷明的本事,不然哪來那麼多飯局。
她還是拒絕:「不用了。」
「不讓你白吃,吃了飯我就收回多發你的兩百塊錢怎麼樣?」
她覺得他不正常,哪有央求著人陪吃飯的,譚稷明也覺得她不正常,就兩百塊錢至於麼。但最終二人還是在一塊兒吃飯了,和很多人一起。
那些個男男女女都自來熟,不管認識不認識一見面都熱情得很,吃喝玩鬧夠了等散場出去時她惦記著給譚稷明掏錢,可錢還沒掏出來,走在前面的幾個人卻和別人打了起來。
起因是對方的人朝他們這邊的一個女孩兒耍流氓,那女孩兒的男朋友衝上去就是一頓揍,接著雙方的人就幹起架來。
譚稷明本來情緒挺好,但被對方誤打誤撞砸了一酒瓶子後立馬上火了。
「我草,弄不死你!」
然後就加入了幹架大隊伍……
直到雙方都被帶進警察局時還在爭吵不休,誰也不讓著誰。
那警員拍桌子:「吵什麼吵,到底為什麼打架?」
一人指著另一人:「他非禮我女朋友。」
另一人翹著蘭花指:「誰非禮你女朋友啦?現在是法治社會好嗎,做事講證據的好嗎,你想告我最好先拿出證據好嗎?」
那人急了:「警察同志,就這麼一娘娘腔您聽他說話您不想抽他麼。」接著順勢撈了凳子,「抽不死你丫的!」
那人嚇得驚叫連連:「警察同志他侮辱人,他還使用暴力,快把他關起來!」
雙方就這麼又吵起來,那民警頭都大了,又猛拍了桌子。
「他說的也沒錯,你有證據嗎?目擊者也行。」
這頭安靜了,卻見對方的人得了便宜還賣乖,下巴都快衝著天了,那罪魁禍首眼瞧著已經眉飛色舞。
有人卻看不慣了,忍不住出聲:「我是目擊者。」
「你?」
她點頭:「我看見他非禮這女孩兒了。」
警察說:「你不是和他們一起的麼,你不能算。」
「我不認識他們。」
「不認識還一起吃飯?」
「……剛認識。」
她說的是實話,但顯然沒什麼說服力。
這邊的人紛紛開口:「這姑娘誰帶來的,還真不認識。」
吵嚷中譚稷明問:「你叫什麼名字?」
「夠了啊,裝什麼裝,都一起吃飯了還不知道名字?」民警拿著筆準備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