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 嗓子也腫了,喝口水疼得要命。二姑燉了綠豆湯給她喝也沒什麼用。
好在事情很快擺平了。
手裡有了“籌碼”,金姐覺得現在雙方可以坐下談了。
林通求做和事佬,約徐山平一家到金姐名下一間酒樓吃個飯。雙方終於見面了,還算理智。
徐山平他爹媽沒有再敢打鬧辱罵,不過, 他們要求宋秋鳳再給他十萬現金。
他說他不想再留在g市, 也不想繼續在小店做生意。店面房子當初是四個人出資買的,雖然按現在的市值折現沒多少錢,但是店面這麼紅火,生意也是現成的,當然要算多點。他出力了,所以這錢是他應得的。
這才是讓秋鳳最震驚也最失望的。徐山平要是帶這幫人來是為了跟她搶這間小店,她也敬他是條漢子。竟然是要錢!要回家鄉去縣城開個店?!這是什麼眼光?
他怎麼這麼蠢呢?
現成的店面、熟客、丸子的配方、熟練的夥計們——他不要!行吧,不要正好。
他往前走了嗎?走了。
進步了嗎?確確實實有啊!
可是, 一旦她不再拉著他、推著他往前走,他一轉身就跑回去了。
宋秋鳳皺著眉沒說話,曾律師感到不平,“徐生,珠江花園的房子是秋鳳貸款買的,市價二十五萬,再加兩萬多裝修費,折現給你十四萬,這算公平,我們沒異議,可是,小店買下時不到十五萬,你只出了一萬五千八,房產證出資證明上寫的清清楚楚,現在你要十萬?珠江花園的房子貸款還沒還清,你已經先拿了一半,小店還要這樣算?”
徐山平還是那句話:“我出力了。你要是不願意,就把店關了,房子賣掉,賣多少錢按出資比例給我。”
宋詩遠聽得想罵人,好,那就這麼辦!大不了我們再開個店!
林通求按住她的手,輕輕對她搖頭。別說房產證上有徐山平名字,就是沒有,他們一家賴在這不走始終是麻煩。
找機會把人送進收容所?那這個仇就結大了。什麼叫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著呢?什麼叫狗急跳牆?什麼叫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真要鬥起狠,總是體面人吃虧。
宋秋鳳想到自己跟妹妹們將分割財產的計劃時還想著最後再拉徐山平一把,讓他經營小店,讓他有固定收入,他不擅長和人打交道,粵語現在也說得不順溜,這個小店是賺不了大錢,但也能讓他衣食無憂……
她現在真想扇自己兩巴掌。
人家精明著呢!用她可憐?用她著急?傻子!她宋秋鳳才是最大的傻子!
去年他爹媽來,讓她倒尿盆的時候她就應該鬧一場跟他分開的!
不,那個時候她提出分手,恐怕結果也和現在沒有什麼不同。從她跟他訂婚那天起,他們就把她當成徐家的媳婦了。什麼意思?農村的媳婦是什麼?就是丈夫家的奴隸!
你身為一個奴隸竟敢逃跑?那當然得抓住打死!
她想起自己在筆記本上寫的那些應對方法,又想笑又想抽自己幾耳光,幸好沒真結婚!幸好沒!要是結婚了,有了孩子,她還不得給扒掉幾層皮?!要是他們把孩子搶走,逼她拿錢怎麼辦?不同意?那我就打小孩!她想象了一下,肚子裡腸子直抽抽——小孩要是男的可能還不會遭這個罪,要是女孩——哈!
天哪。幸好她醒得早。
“我答應你們。”
秋鳳一開口,所有人都呆住。
宋詩遠感到憤怒:憑什麼?
曾律師看著秋鳳:別衝動,再跟他們磨一磨,沒準降到五萬六萬。
徐家父母欣喜若狂:哈哈!死賤人,知道怕了吧?敢不同意?那你老宋家從此就別想安生!你們姐妹在這兒有依仗,能躲到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