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帶著人和一大堆東西回京城成親去了。
唐縣令的隨從則帶著信和口供回了益州城。
唐縣令翻了翻後道:「問題的確不小,不過我不記得近來羅江縣有大案發生,這是舊案?你怎麼只帶了口供,這周金周銀的戶籍複本,案子的其他文書怎麼沒帶來?」
「老爺,楊少爺好像想自己查。」
唐縣令嘖的一聲,道:「還是這樣傲氣,明明我做比他做要快得多,偏得自己白費功夫,像我多好,我不擅長民生,我就聽他的,他說安置流民我就安置流民,他建議我搞個義診我就搞個義診,這做事就得談適合,他就不適合查案。」
隨從沒說話,心中暗道:去年也不知道是誰,隔三差五的就派人往羅江縣送信吵架,氣得夫人都砸了兩套杯盞。
唐縣令雖然嫌棄楊縣令的刑名能力,但還是沒有多插手這事,就看著癩頭的口供琢磨起來。
想要這人招供其實也不難,用心的上刑,或是直接把人丟出去流放,再把人撈回來,保準他什麼都招了。
唐縣令會這樣做,因為他有自信,這人就是有問題。恐怕楊和書心裡也很確定,但他沒有證據,他就不會這樣做。
這就是唐縣令覺得楊和書在刑名上不會有成就的原因,他太守規矩了。
如果以守規矩的方式來審問……
唐縣令沉思起來,忍不住敲了敲桌子,楊和書還真是小氣,不僅案宗沒給,連癩頭家裡的情況都沒給他。
這人是個賭徒,也不知道心裡有沒有在乎的家人,若有,倒是可以嚇唬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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