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遜色於陳國金和王亞,可在人家身上,卻看不到絲毫的趾高氣揚和紈絝勁兒。
進入辦公室的時候,蔡元峰低頭看批閱件,或許是知道林辰暮來了,頭也不抬地說了聲:“小暮來了啊,你先坐會兒,我這裡馬上就好。”
林辰暮倒也不拘謹,衝郭林笑笑,就大馬金刀地在一旁的沙發上坐了下來,兩隻眼睛還不老實地四處亂瞟,絲毫也不像身處在跺一跺腳,全國上下都要抖三抖的國家發改委主任的辦公室裡,倒像是在自己家一樣隨便。
蔡元峰的辦公室,林辰暮也不是三十七條,裡面的一些提法和措辭,在林辰暮看來也還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從其中能明顯看到國家對於土地流轉的支援。其中有關於“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依法流轉”的規定,強調“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村莊、集鎮、建制鎮中的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依法流轉。”這說明了什麼,說明了農民不用在被捆綁在土地上,而可以透過置換、出租、入股等方式,將土地資源盤活。
現如今農村所面臨的幾個問題中,最顯著的問題,就是農民承包經營土地的負擔重,收益相對較低,承包經營土地的積極性不高。許多人寧願選擇外出務工,也不願在家裡伺候那幾畝地,造成了大量土地的擱荒,危及糧食安全。而在某些土地緊張的地方,因為一貫實施的“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又使得農村原本存在的人多地少的矛盾更加突出。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有些農民,就私下裡將土地進行承包或是轉讓,但這通常也都是小打小鬧,以家庭為單位的小塊經營,缺乏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效率低下,農業產出低,始終都是一個難以根治的惡疾。
在這種大背景下,進行相應的土地改革,就勢在必行了。可如何改,才能在保障農民本身權益的基礎上,發揮土地流轉的重要性?這就是門大學問了,畢竟這年頭,歪唸經的和尚多,一不小心就可能會造成強大的資本巧取豪奪農民的土地,極大地損害農民的權益。
而上次為修高速的事情,林辰暮過來送資料的時候,因為在基層工作的緣故,蔡元峰隨便和他聊了聊這個問題,林辰暮就將農田現在較為普遍的承包或轉租形式,加上自己的一些不成熟的想法說了說,不曾想,這麼快,中央就有了要進行土地流轉的決心。
“草案剛出來,下一步,準備在全國範圍內,選取一些地方進行區域性或區域的試驗……”
“呵呵,這種支援國家改革的大事,我們高新區當仁不讓。”蔡元峰話還沒有說完,林辰暮就亟不可待地說了起來。
“你這小子。”蔡元峰就笑了笑,又說道:“那行,回去後,記得將材料準備好,報到國土資源部去。還有,你們區裡級別還差點,讓衛國派國土局的人來。”
林辰暮當然知道,這種事情,只有市裡出面,哪有高新區出面的道理?就興奮地點了點頭。高新區的發展需要佔用大量的農村土地,這其中有集體所有,也有農民自己的土地。以前都是一村一戶地進行佔地補償,既需要大量的資金,農民失地之後的後續保障性問題,卻很難得到落實。畢竟真能去工廠裡上班的並不多。而林辰暮想要的高新區,不能是那種表面光亮,陰暗處卻到處是農民血淚,而是要真為百姓帶來實惠。
而國家一旦認可和規範了土地流轉,那麼,他也就少了許多束縛,農民完全可以以自己的土體入股,將零散土地整合起來充分利用,比如可以種植經濟植物、開辦公廠、養殖等等,政府也才好進行合理的引導和規範,幫助他們受益。
“還有啊,下個月,粵東有個交易會,我讓人給你留了個位置,你回去準備一下,就算沒有合適的企業和產品進行推廣宣傳,也可以宣傳宣傳你們高新區嘛。別看你們那裡現在搞得不錯,可真要和沿海比起來,還有很大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