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略懂詩詞(1 / 3)

略懂詩詞

都說法家修行很難,李諾覺得也就那樣。

三個月破兩境,很難嗎?

直到李安寧出去打聽了一圈,李諾才知道發生了什麼。

半個月前,他和父親提起在各縣設立緝盜司的時候,父親並沒有說什麼。

李諾以為他沒有放在心上。

但在隔日的朝會上,大理寺的官員,就提議在全國範圍內設立緝盜司。

正如李安寧和淳王的預料,這件事情,在朝堂上遇到了很大的阻力。

此項提議,當場就被否定了。

那天下朝之後,帶頭反對的三位官員,被明鏡司帶走,貶官的貶官,抄家的抄家。

另一些反對的官員,也遭到了明鏡司和大理寺的調查。

雖然什麼都沒有調查出來,但半個月後的這次朝會上,當那位大理寺官員重提此事時,朝堂之上,再也沒有了反對的聲音。

下朝之後,中書省第一時間就擬定了詔令。

准許在各地的縣衙,設立緝盜司,專管緝拿捕盜一事。

緝盜司不設官員,暫歸縣尉管轄,部分人員從捕快衙役中選取,由盜門的精英提供技術支援,並對他們進行專業培訓。

那些被判刑的盜賊,如果願意前往地方緝盜司,可免去流放,獲得一定的人身自由。

刑滿之後,他們可以選擇留在當地緝盜司,也可以回到原籍。

戶部不對緝盜司另外撥款,緝盜司所繳贓物,能找到失主的,交還失主。

找不到失主的,一半上繳國庫,一半自留,用作緝盜司經費。

事實證明,如果朝廷真的想做什麼事情,根本沒有克服不了的困難。

吏部不用增設新的官位,戶部沒有多餘支出,甚至還能從中撈一筆。

朝廷得了實在的好處,百姓也能從中切實受益。

於國有利,於民有功。

推動此事的官員,無論修的是儒家還是法家,都能獲得修為上的提升。

成立緝盜司的主意,是李安寧出的。

將其落實成政令,則是父親的功勞。

但李諾在其中,也起到了一些推動性的作用。

這份功勞,雖不足以讓他的修為暴漲,可破個小小的瓶頸,還是綽綽有餘的。

李安寧羨慕的看著李諾。

他可真是有個好爹啊……

就連自己,也沾了他不少光。

李諾破境的時候,她也察覺到了自己修為的細微提升。

到了第四境,還能察覺到修為明顯的提升,這是一件很不可思議的事情。

雖然她貴為公主,卻也不得不羨慕他。

修行不到三個月,就已經踏入了第二境。

從第一境到第二境,她用了半年。

這還是她獨攬刑部眾多案子的情況下。

以他這種修行速度,或許沒幾年就趕上自己了……

李諾也覺得他真是有一個好爹。

父親雖然不善言談,但總是在背後默默的為他安排好一切。

李安寧要去皇陵給母親守靈,未來一個月都不在長安。

送走了李安寧之後,李諾也離開了刑部。

沒有了李安寧,他在刑部,其實也名不正言不順。

他希望科舉過後,可以堂堂正正的入主刑部。

回宋府的時候,路過玉音閣,李諾讓吳管家停下馬車。

這半個月,一直在忙緝盜司的事情,早出晚歸,不知道鳳凰練功練的怎麼樣了。

如果她按照自己的叮囑,早練一遍,晚練一遍,應該會有不小的進步。

玉音閣的生意,似乎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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