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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見朱厭雷厲風行的解決掉幾個鬧事者,我立馬調轉身子,小跑著朝酒店門口躥去,撿起來剛才丟在地上的廚師服和帽子,拍乾淨腳印,就往身上套。
這傢伙太生猛了,十幾秒鐘的時間就幹趴下四五個人,而且大氣不帶多喘一下的,感覺跟開玩笑似的簡單,這要是讓他正經跟人幹仗,我都不敢想象他究竟有多生猛。
我這邊換好衣裳,另外一邊那個鬧事的中年禿子已經哆哆嗦嗦的掏錢結賬,我揪了揪鼻頭,趁著朱厭沒注意,馬上耷拉著腦袋朝後廚方向跑去。
這朱厭在王者商會究竟啥身份我不清楚,但就憑他剛才隨隨便便露的那兩手,我估計地位肯定低不了,人家這麼高的段位,就能見天裝的跟個保安似的四處溜達,我才算個籃子,有雞毛可窮講究的。
想到這兒,我先前心底的不快也漸漸消散。
回到後廚,把剛才沒吃完的飯扒拉乾淨,完事跟著幾個廚師回到集體宿舍眯了一會兒後,又開始了下午的上班生涯。
接下來的兩三天裡,我的生活開始變得有規律很多,該上班的時候上班,午休和晚上就跟著朱厭穿工作服滿大街的溜達,起初我還是有點抹不開面,可溜達了幾次以後,慢慢放開了。
當然,最享受的時間莫過於每天下了夜班,跟朱厭一起逛完街後,我蹲在人工湖邊聽他拉二胡,可能也就是從這時候開始,我漸漸愛上了這種都快要被當今社會遺忘的古老樂器,以至於後來我還因為二胡和一個特別要好的兄弟結緣。
正如朱厭第一次領著我上街的時候,問過的話:“臉很重要嗎?”
仔細想想,臉這玩意兒真的不是誰給的,而是靠自己掙來的,哪怕我穿的再光鮮亮麗,屌毛本事沒有,照樣走到哪都不會被人看得起,反觀朱厭,見天一身保安服,可不管跟任何人對話,對方都得畢恭畢敬的喊上一身“朱哥”。
在飯店裡呆的第四天晚上,我像平常一樣跟朱厭一起到夜市街溜達完,正準備回酒店的時候,他拽著我胳膊,從兜裡翻出一張高鐵票和一沓錢遞給我,嘴唇蠕動:“你走吧。”
我頓了頓,瞟了眼票上的終點站,低聲問:“您是讓我回山城嗎?”
他點點腦袋,沉聲道:“戒驕,戒躁,啊就啊就你會很好。”
我抓了抓後腦勺訕笑:“意思是我完事了唄?朱哥,我看你從這兒也挺閒的,要不跟我一塊到山城玩兩天唄,我可以領你騎洋馬,睡日韓,怎麼開心怎麼來。”
他面癱似的臉頰不見絲毫的情緒波動,沉默片刻後,嘴角微微上翹:“你和他一樣。”
我馬上興趣滿滿的問:“哪個他?誰呀?”
他沒再回應我,擺擺手驅趕:“走吧。”
他剛說完話,一個騎電動車的小夥就停在了我們旁邊,眨巴眼睛朝我勾勾手:“走吧兄dei,我送你進車站。”
這小子我也認識,是酒店裡的維修工,真實姓名不清楚,反正總聽大家喊他“阿候”。
“好嘞侯哥。”我樂呵呵的點點腦袋,回頭看向朱厭問:“真不跟我一塊去山城溜達溜達啊朱哥?”
幾天相處下來,我對這個男人生出了一種頂禮膜拜的衝動,他除了說話磕巴,不愛笑以外,其實人還是挺暖的,幾次酒店發生有人鬧事的現象,他都不會仗著自己手腳利索先揍人,只要對方不過分,他基本上都會很費力的跟賠禮道歉,即便是動手,肯定也是別人先揍他。
“有機會。”他擺擺手,話語簡潔的告別。
旁邊的阿候,“滴滴”按了兩次車喇叭,朝著我擠眉弄眼的壞笑:“走唄兄弟,路上我正好跟你嘮幾句知心話。”
“好嘞。”我依依不捨的朝著朱厭道別,隨即坐上了電瓶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