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麼好的,好處都讓主子身邊的丫鬟給搶了,輪到我們的,都是她們挑剩下的。明兒將軍和夫人要去翰林院,夫人不知道又會帶什麼好東西給冬月。冬月有什麼好,論起幹活,她哪一樣比得上我?”
她知道小翠對冬月積怨已深,而且小翠一直想當白小玲的貼身丫鬟,小翠若能當白小玲的丫鬟,替二小姐看著白小玲,那也是一件大好事。
她說道:“小翠,那你想當將軍夫人的貼身丫鬟嗎?”
“想,當然想,但是夫人如今被冬月哄得團團轉,那個位置哪裡輪的上我。”
“小翠,你也別灰心。只要冬月不在了,你那麼能幹,將軍夫人貼身丫鬟還不就是你了。”
聽到這裡,小翠有些激動了,“燕姐,你這麼說,難道是有辦法將冬月弄走?”
正文 第174章:詭計
她當然知道對付冬月的方法,上次二小姐從將軍府回來以後,可一直都沒有閒著,要扳倒白小玲,現在恐怕是有些困難,所以她們討論的結果是從白小玲身邊的人開始,其中第一個被選中的人就是冬月。
她們調查得知,冬月生於汴城外一個十分貧苦的村莊,她的父母重男輕女的思想十分嚴重,她們家一共十二口人,除了兩個大人以外,還有十個孩子,這還不包括在饑荒之年沒有養活的孩子,這些孩子之中,除去最後一個五歲了依舊還在襁褓之中的男孩,其餘都是女孩,她們不是早早被幾兩銀子嫁給別人,就是被還在很小的年紀被賣給別人做丫鬟。
冬月的本名也並不叫冬月,而是叫李來男,是她將自己的賣身契從上一個主子家裡贖回來以後,在辦理民籍的時候改的名字。
因為她是在某一年的一個冬天被自己的父母賣了,她給自己取名冬月,恐怕就是想要記住自己的經歷,永遠不要再回那個家了。
然而就算冬月如今是汴城之內的一個單獨女戶,但是以她父母的貪婪程度,他們要是知道冬月如今在將軍府當丫鬟,而且每月的月銀還有那麼幾兩銀子,肯定還是不會放過她。
那家裡的最後一個男孩李富貴,今年已經五歲,由於他的父母老來得子,對李富貴可當做了寶貝疙瘩一樣疼愛。
雖說他們離家窮,但是他們前前後後也賣出了九個女兒,如今跟在他們身邊的還有最小的一個女兒李招弟,今年八歲。
小姑娘八歲的年紀,瘦得只有一張皮包著一副骨頭,頭髮又黃又亂,就連她上次去調查的時候看見了,都心疼,還給了小姑娘一顆糖。就因為那一顆糖,小姑娘追著她走了二里路,一直叫她姐姐。
恐怕李招弟也知道,在自己之前還有許多個姐姐。
李招弟在家裡連睡處都沒有,夜裡就在豬圈旁邊抱著自己家裡的大黃狗睡覺,而她的弟弟李富貴,則是睡在最新的棉被上,身邊有他娘哄著誰。
李富貴,五歲了,他的體型相當於兩個李招弟,但是無論走去哪裡,都是李招弟揹著李富貴,她本就瘦弱,背不起他,要是將他摔了,就會遭到父母的一頓毒打。
她在心裡沒將他們當做自己的家人,她只覺得或許是自己的親生父母丟了她,她被這家人撿到,留在家裡遭罪。
她希望自己的親生父母來找到她,或者是之前的她的某一個姐姐大發善心來將她接走。
但是她們離開的時候,她還太小了,她根本不知道她們被賣到了哪裡,更不記得她們的模樣。
李家二老,這幾年恐怕也將賣女兒的銀子在兒子身上花得差不多了,如果他們知道了冬月是個自由身,肯定還會來大撈一筆。
她笑著說道:“當然有辦法,我和二小姐可以幫你成為沈將軍夫人身邊的貼身丫鬟,但是你也要幫我們一個忙。”
“燕姐,你說,你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