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的感覺壓下時,這噩夢世界突然……一下子就過了十來年。
現在是一九八五年?
羅建華早已另娶,譚春雨也然二嫁……
黎恕似乎已經退了伍,回到松市事事針對羅建華。羅建華被黎恕逼得……把崗位指標賣掉了,懷揣著兩千塊錢,他孤身一人去了改革開放的前沿地——深市。
但此時的深市還是個正在建設之中、破破爛爛的小漁村。
羅建華在深市轉了一圈兒,聽說附近的廣城舉辦國際交易會,好多白面板金髮碧眼的老外全都往廣城而去?
羅建華便也去湊了個熱鬧。
他以前上高中的時候懂一點兒鷹語,但十來年沒用過,完全生疏了。勝在腦瓜子聰明,善於觀察。他發現自己沒辦法和這些老外直接溝通,所以他就把注意力全都放在那些陪同老外前來參展的港城人的身上。
這些港城人會英語,但苦於不瞭解廣城的具體情況,更加不瞭解展會裡參展商的情況。
羅建華的機會來了。
他當上了二道販子——先是透過港城人,知道老外想買什麼東西,然後他再去找人來做。他用他所有的兩千塊錢,租了個民居,拉了一條電話線,買了一臺傳真機。
就這樣,羅建華的「貿易公司」成當立了。
他就靠著用傳真機和港城人聯絡訂單業務,第一年掙了幾千塊錢。
第二年,他僱了兩個人,掙了萬餘元。就算把工資發出去,那他也成為了萬元戶!
第三年羅建穿上西裝,搬進了新建成的辦公大樓,公司規模擴大到……請了十來個人。
第四年,羅建華的利潤超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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