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節(3 / 3)

一個個都覺得自己能叫林歇寫出比上一次更好的字來。

林歇也不嫌煩,等寫到第九張,先生終於開口了——

“我讓你們寫的字,你們可都寫好了?”

話語一出,圍著林歇的姑娘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頓時一鬨而散,趕著寫字去了。

然後先生就叫了林歇左邊桌的姑娘來,讓她握著林歇的手寫字。

那姑娘姓金,是整個梅班寫字最好的,只因家中祖父喜好書法,她從小就跟著耳濡目染。

雖不懂先生讓她這麼做有什麼意義,但她還是照做了。她站到林歇身後,握住了林歇拿筆的手。

先生則是換掉了桌上的紙。

金姑娘看了看桌上白紙,又看向先生。

先生說:“就寫剛剛寫過的那一句。”

“是,先生。”

金姑娘握著林歇的手開始寫字,可從落筆的剎那開始,金姑娘發現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太輕鬆了。

她也曾教過家中弟弟妹妹寫字,因而知道這樣握著別人的手寫字是最憋屈的,因為那不是自己的手,正真拿著筆的人有他自己的想法和力道,能讓你感受明明筆就在你手下,偏偏你就是力不從心的感覺。

但是握著林歇的手就不會,甚至不需要她多用力去左右林歇的手,只需有了怎麼做的念頭,手上稍稍用點力,林歇的手就會十分聽話地按照她的想法去做。

每一筆都落在她心中最好的位置,力道角度都是她慣用的,最後寫出的,也是她的字跡。

等寫完,金姑娘一臉懷疑地看著自己的手,心中的奇妙感揮散不去。

有種自己心隨意動,完全操控林歇的感覺,可明明,她沒怎麼用力。

而且寫字不是知道怎麼寫就行的,手得穩,得有力道,這都需要練,練很久很久,她從小就沒少在這方面下功夫。

一旁的先生卻是看得分明,他看出了林歇是有底子在的,不然再怎麼感知靈敏,也無法寫出這樣的字來。

於是他問林歇:“以前可曾習過字?”

林歇:“幼時不曾眼盲,每日都要寫很多字。”

很多很多,多到數不清。

只因長夜軍與聞風齋書信來往頗多,長夜軍的前輩們懶得為聞風齋動筆,總要她來代筆,卻又不許她拿醜字出去顯眼,因而對她在這方面的要求也很高,經常在她訓練後累得只要閉上眼就能睡著時,逼她站在桌前練字。

前輩們還擔心她站著寫字會睡著,很是體貼地在她身後的椅子上豎了幾把小刀,只要她撐不住睡了,往後一坐,那便是血濺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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