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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廈門,一個熱血忙碌的城市。
可鼓浪嶼上卻是如此寧靜。
“親愛的,你說過會陪我的。那麼我們去看海吧。”小月拉著立夏的手說道。
立夏抽出手不耐煩的拍在小月的肩膀說道:“我們早上不是剛剛去過嗎?”
小月嘟囔著嘴說道:“再去一次好嗎?就再一次啦。”
立夏無奈的搖了搖頭說道:“好,不過太熱了。你先等等,我去外婆的小店買兩瓶橘子汽水。”
小月點了點頭,微笑著露出了六顆白牙。
立夏拿小月沒辦法,每次都是這樣。
看海,我們就住在海邊。
可立夏就是不知道為什麼小月那麼喜歡看海。
外婆的小店就開在鼓浪嶼的斜坡上,沿著塗鴉的牆壁一直走就可以看見。
而此時小月則看著遠方緩慢的走著,她勉強可以看見一絲沙灘。
小月看的出了神,尺碼不對的沙灘鞋在小月腳上不知道掉了多少次。
那沙灘鞋對小月三十五的尺碼來說非常的大。很顯然這沙灘鞋不是小月的,鞋真正的主人應該是立夏。
小月還記得第一次看見立夏時候。
立夏和小月都是廈門鼓浪嶼藝術音樂學院的,只是不同班。
小月學的是鼓浪嶼上最著名的古箏。
可不務正業的立夏確特別喜歡自己手裡的吉他。
還記得那個時候,立夏不敢當眾演出。為了鍛鍊膽子,只好去人群比較多的沙灘上彈吉他練習。
大號的沙灘鞋立在沙灘上,吉他緩緩彈奏著調調。
小月從遠處走了過來,因為自己的位子被這個毛頭小子佔了。
小月氣哄哄的,打算上去評評理。
那時的小月穿著碎花的小長裙,夾腳的白色人字拖。
立夏看的神魂顛倒。
小月看見立夏色迷迷的目光頓時臉頰緋紅,原先腦子裡的言辭全部拋到了腦後。連:“同學你好。”都說的戰戰兢兢,忙慌之中不留神踩斷了自己的人字拖束帶。
立夏紳士般的彌補過失,把自己的沙灘鞋送給了小月。隨後坐在小月身旁彈著吉他。
從那一刻開始,小月發現了身邊的立夏。也是從那一刻開始,腳下大一號的沙灘鞋就鞋不離身了。
(二)
立夏跑在塗滿了塗鴉的巷子裡,跑向了斜坡上六十三號門牌的小店。
立夏其實非常討厭大海。
立夏的父親曾經是鼓浪嶼比較有名的捕手。
要知道在鼓浪嶼上,安靜的巷子裡住的不是搞音樂的就是搞海鮮的。
而立夏的爸爸在五年前一次出海後就沒有回來了。聽說是為了救一個人,耽誤了回港的時間在暴風雨來時打翻了船。
曾經的立夏在碼頭的沙灘上苦苦的等待了三天。
直到母親拖著立夏回到了家,把立夏關在了樓上的閣樓。
立夏還傻傻的敲著閣樓的門說要去等父親回來。
立夏母親的一句話讓立夏冷靜了。
記得當時立夏母親哭著說道:“立,你現在是家裡我和外婆唯一可以依靠的男人了呀。”
後來立夏就開始變的害怕大海,討厭再去沙灘。
而那次彈吉他時遇見的小月,立夏覺得是命中註定。
可小月恰好相反,非常喜歡沙灘。
立夏到了小店,外婆坐在店門口照顧著來往的客人,
“外婆。”立夏高興的喊著。
“哦,立啊。你怎麼來了?”外婆高興的招了招手。
外婆的手摩擦著立夏彈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