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做網路遊戲。
它更方便,更快捷。
只要記得你的賬號和密碼,花上一點時間在你的電腦裡等待客戶端的下載和更新。
之後不管是一個人玩,還是一群人開黑。
你總能樂此不疲的繼續下去,玩著如今最火的遊戲。
直到它開始變得不太好玩,換一款繼續這就是我每天所過的日子。
我不知道這個世界上有多少種遊戲,我也更不好記得自己在上面浪費了多少時間。
直到有一天,百無聊賴的我在這個世界上發現了她。
一個女孩,很可愛的女孩。
她當然也玩遊戲,但她骨子裡有著很大和我們不一樣的東西。
她喜歡文學,那種真正意義上純粹的文學。
我常常可以看見她為了自己通宵看見的一本名著侃侃而談,甚至會拿起她自己的鋼筆為其寫下幾千字的讀後感。
這讓我想起了我的以前,我似乎在迷茫的時候也寫過一些故事。
一些自認為很好的故事,我勾搭上了她。
用我的故事,大家應該還記得《我不壞》吧。那是我的第一個故事,也是我跟她說起的第一個故事。
我們定下了約定,我每天睡前跟她說一個睡前故事。
我一個又一個的說,持續了整整一個月。
對,這就是你們現在所看見的《輕,短,散》的前身。
那天,我說完了我最後一個故事。打算跟她表白,我也沒想到她能那樣欣然的接受。
她問起了我,為什麼我和她說的這些故事。網上都查不到的時候,我說因為這些都是我自己的故事。
她當時和我說:“你為什麼不試著將這些故事發到網上讓大家都看看呢?”
那天我沉寂了一個晚上,我思考了很多。
最高興的居然不是我有了一個女朋友,而是女朋友和我說的事情。
為什麼不讓大家也看看呢。
我坐在電腦面前,思考了很久。
我試著想輸入我的筆名,但是我想了很久都不知道我該叫什麼。
“得了吧”三個字映入了我的眼簾。
是啊,得了吧。憑什麼大家都會喜歡我的作品?
得了吧。憑什麼你寫的東西就一定要給大家分享?
我當時就敲下了“得了吧”按下了確定,我此刻都在思考當時我為什麼會如此果斷的按下確定。
得了吧成了我的筆名。
而我在一起陷入了思索。
我寫的到底是個什麼東西?
童話?它確實算的上童話故事。
科幻?它確實有許多的科幻構架。
短篇?它確實都很短,不像現在的網文少則百萬多則千萬。
散文?它確實也雜亂的可怕,什麼型別都有。而我也想不斷的重複各種型別,但它到底算個什麼東西?
我後來查到了一個詞,叫輕小說。
我寫的確實是小說,輕小說就是可以輕鬆閱讀的小說。
我寫的是輕小說,寫的是短篇,寫的也是摸不著頭緒的散文。
輕,短,散。。。。
這就是我寫的全部。
我開始為它進行創作,開始更新我的一個又一個的故事。
當然為了寫出這個美好的故事,我放棄了很多。
記得我的工作幹一休一嗎?
我記得最深的時候,每天下班都會買上一瓶白酒和一瓶紅牛。
先喝紅牛,把自己想說想寫的東西寫完。
再喝白酒,讓自己能在晚上睡一個好覺。
這樣的日子我持續了半年,為此我也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