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鬼市》前篇(2 / 2)

小說:輕短散 作者:得了吧

人不是新的,故意用茶葉水泡舊。

然後用一張紅色同樣手段做舊的卡紙包上,卡紙上用毛筆沾墨寫上:仇敵之發與之名,塞入即可。

沒錯,我賣復仇的小人。

當然是假的,我賣的小人都是假的。

但是不吆喝不打招呼,我正是用了這點。

用鮮紅的舊布鋪在地面之上。

從身後的揹包拿出三個小人擺在其上,等待好奇的人圍上來看。

接下來的就是我的本事了,如果只是一個人圍上來。

我會觀察他的樣子,看人先看腳。

根據穿的鞋可以看出人的大概七分資訊。

一個人的生活水平可以從鞋子的新舊就可以看出,看牌子則可以看出是不是真的有錢人。

隨後從談吐和舉止看出這個人在我判斷中是真是假,當然這也不是十拿九穩的事情。

一群人的話我的價格甚至會比賣一個人的更高,等待著這群人互相競爭。

yzzye是阿迪達斯的子品牌,價格在三千到上萬都有。

時常看見穿潮牌的年輕人出現在我面前,但網上假的yzzye鞋從99元到199元全部都有。

就跟鬼市大部分都是假貨一樣,以前老一輩的那套看人看腳現在也只能斟酌。

我一般會根據有錢到沒錢給出定價,一千到三十不等。

最貴我只買過一千,而且不用什麼來歷。

而且一旦開價從不還價,接受現金支付寶。甚至銀聯,因為包裡有pos機。

等面前三個小人全部賣出,我就會過一會兒再從包裡拿出三個擺下。

一個星期只有一個小時,最多的時候我賣出去過二十多個。

但也有顆粒無收的時候,不過基本上都會有不少的收穫。

鬼市很大,我一直在南邊擺攤。

我記人的能力不算差,稍微能夠記住某些人的臉。

我會記住我賣出去娃娃的人,如果遇上我會用紅布將三個小人蓋住。紅布有兩面,一面鮮紅一面則是灰色的。

蓋住後等記住的人過去了再掀開,以免惹出麻煩。當然也有栽跟頭的時候,但鬼市的規矩買定離手。這就是為什麼我只在鬼市賣小人的原因,也是靠小人讓自己衣食無憂。

我今年二十八歲,我從十七歲的時候知道鬼市。

自此之後每個星期四的凌晨四點我都沒有缺席過。

其實說出攤誰來得早,誰先佔地。

只說對了一半,平常的地塊是誰來的早誰取。

但東南西北其實都有二十個左右的攤位是準備好的。

給鬼王準備的,鬼市有四大鬼王。

東趙、南錢、西孫、北李。

他們如今都不在鬼市了,甚至可能不在北京了。

他們的手下會幫他們打理一切。

我則是南錢手下的人,南錢不是因為姓錢。而是做貨幣生意在鬼市發的家,說鬼市沒有幫派是不可能的。

但是這個幫派的作用很小,小的不那麼明顯而已。

作用也只是佔地,而我則擁有一塊地。

當然佔地也要有佔地的費用,我覺得這錢非常值得。

這就是我在鬼市能保證銷量的原因,我不喜歡騙人但為了生活我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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