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節(2 / 3)

聲音,小小聲重複道:“我沒有很喜歡江皓月。”

他湊過去看,看見他倆的大頭貼。

爛大街的粉色愛心,男孩女孩擠在螢幕正中間。

兩人笑得很幸福,他的手搭著她的肩。

陸苗的手指按在大頭貼邊沿,看了又看,擦了擦他的笑臉。

“啪嗒。”

她哭起來沒聲音,頭垂得很低。

相簿上的小水珠好似錯覺,很快被她擦掉。

施澈動了動唇,想說些什麼,後來還是沒說。

陸苗很快恢復好了。她再度仰起頭來的時候,一點兒不像掉過眼淚的樣子。

“我得好起來。”

這句沒頭沒腦的話,是給關心她的施澈一個交代,也是她對自己的勸誡。

他大概猜到,她和江皓月之間發生了不愉快的事,總歸她想走出來,想法是好的。

於是施澈對她點點頭。

……

他和陸苗的第一次見面,她在學校操場單挑一群男生。

那時施澈想:這女的是我見過最瘋的人。

時至今日,施澈仍在感嘆:陸苗是我見過最瘋的人。

下一次他聽到她的訊息才知道,陸苗退學了。

☆、65.南牆

陸苗的叛逆期來得轟轟烈烈。

她從小就屬於那種上躥下跳,鬧到不行的皮孩子。父母離異之後, 林文芳對她的管教越發嚴格, 一心希望她能夠成材。陸苗愛她的媽媽, 所以她不想辜負她的期望,循規蹈矩地按照她計劃成長。

江皓月是陸苗的一次“不聽話”。那次的反抗之後, 她看清了父母在自己身上設下的束縛,也正是因為她的反抗,他們加大了對她的控制力度。

回家後, 陸苗嘗試重新做回那個乖孩子。

父母對她的壓抑,以及她對自己的壓抑,日積月累,待到某一個時刻,忽地觸底反彈。

給爸媽留下兩封長長的信, 陸苗背上揹包,在一個週末毫無徵兆地離家出走。

林文芳讀了陸苗的信。

讀到最後一段, 她捏著信紙,一下子沒忍住,哭得肝腸寸斷。

【媽媽, 不撞南牆不回頭, 原諒我稍微離開你一陣子。

我知道, 你會覺得我這樣做沒意義,又很蠢。

你想保護我, 讓我少走彎路。

但我還是想去撞一回。

痛了, 我願意受著;至少我能死心, 我能甘願回頭。

我會照顧好自己,請不要掛念我。】

用詞像是很貼心、很明白事理,可是離家出走,就是離家出走。

她想來想去,想不明白陸苗這孩子是隨了誰,脾氣倔成這個樣子。

“我得報警,把她抓回來。”林文芳哭過之後,立刻想著如何找回女兒。

“算了吧,事已至此。”陸永飛看完信,結合上一次的事,反而釋然了。

“陸苗年輕,她不懂事、天不怕地不怕,卻也是因為年輕,她有走錯路的資本。像她說的,既然她願意出去受受苦,你不如由著她,她知道難了,她就回來了。我們勸得再多,有什麼用呢?”

他說得這麼輕巧,林文芳聽著便氣不打一處來。

“你是她的監護人還是我是她的監護人?由不由著她,是我來決定。要不是你,她能做出這麼出格的事嗎?陸苗帶走的錢,是你給的生活費,你平時一點兒不管她,給錢倒是大方,看看這錢最後被她用來做什麼了。還有江皓月,他是你當年造下的孽,如果沒有你惹禍,就沒有後續的糾葛,我們家也不會欠下這筆爛賬。”

“你冷靜一點,不要把所有事混在一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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