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最後的底線,成了那兩個人騎著電瓶車穿越晚風的新鮮消遣。
原主跑完龍套,拿到了可憐兮兮的三百塊辛苦費,給海崖打電話要他來接自己,一起去吃烤肉吧。
海崖卻說他有很重要的劇本要談,要原主自己先回家。
踏著滿地星光,原主為了節省那兩塊錢的地鐵費,為了能讓海崖多吃幾口肉,走了四公里回了家。
而僅僅隔了一條路的繁華城市中心,雲善初坐在海崖電瓶車的後座,笑著道:
「第一次坐電瓶車感覺很新奇,但是晚風真舒服,我們去吃烤肉吧。」
恍惚間,明明他們只隔一條小路近在咫尺,卻又像永遠無法交匯的平行世界。
溫絳沉默地翻著原主庭審當天的自述記錄,腦海中驀然出現那個光怪陸離的畫面,那個平行世界。
他也終於明白了原主日記裡那張銀行卡下面的四萬三千二百塊是什麼意思。
海崖出軌的事還是被原主知道了,原主沒有大吵大鬧,他跑了一天龍套真的太累了,他甚至沒有力氣去質問。
海崖認為他是在逃避,便表示自己要搬出去一段時間,要兩人都冷靜下來好好思考一下。
原主問:「你還會回來麼。」
海崖說他不知道。
原主又問:「如果你不回來了怎麼辦。」
海崖還是那句「我不知道。」
沉思片刻,原主第二次對海崖提了要求:「如果你不回來,就給我一樣你最重要的東西吧。」
海崖問他想要什麼。
原主其實根本沒想好,更不知道海崖最重要的東西是什麼,混亂之際便說:
「給我錢吧,你全部財產。」
海崖嘴上答應得好好的,可到最後,他沒有回來,他選擇了雲善初。
原主向他索要財產,海崖又猶豫了,最後給他算了筆帳:
「我們在一起三年,三十六個月,每個月房租兩千四,你我各承擔一半,我共承擔四萬三千二百元,這筆錢給你,就當是這三年我獨自負擔了全部房租。」
三年的青春,換來了四萬三千塊。
原主沒有歇斯底里,他平靜地接受了可笑的四萬塊,然後給雲善初打了個電話,他沒有討伐的意思,只是想給雲善初說一些有關海崖的小習慣,要雲善初多照顧他。
可雲善初卻認為原主打電話是想找事,他斥責道:
「你知不知道你打這通電話會讓海崖很為難,你知道這樣會給他造成多大的心理傷害麼,我實話說了,就算今天這個人不是我,也絕對不可能是你。」
原主被這句話說得無言反駁。
就好像,你捅了我一刀,我反手把你告了,你還要斥責我有沒有考慮過你的感受一樣。
後來原主越想越憋屈,他沒有錢請律師,也不認識什麼人,只能依靠網路想為自己討回個公道。
他編輯了很長一段長微博,把這三年裡的一點一滴寫得事無巨細,可發出去不過幾分鐘,海崖的團隊就像一直盯著他的一舉一動一樣,很快花錢刪掉了這條微博。
這條微博的瀏覽人數:1
就再也沒有然後了。
海崖生怕原主會繼續糾纏影響他的前途,他反手先把原主告了,告原主勒索他。
這場官司就是傅明赫接手的,而海崖作為他的當事人,原主則空口無憑,哪裡是這些人的對手,最後官司慘敗。
可以共患難卻不能同享福,只是因為富裕了後,選擇的機會就更多了。
十二頁紙,溫絳看了將近一個小時,這期間傅明赫坐在旁邊安靜等他,一聲不吭。
和溫絳猜想的一樣,真正的第三者不是原主而是雲善初,他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