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住了脖子的高領毛衣。
溫絳終於抬起頭,上下打量一番後,手伸過去把衣領往下拉了拉:「我還是覺得代表穿正裝更好看。」
雖然這樣也很不錯,也或許只是看他穿正裝看順了眼。
霍卿章聽到這個回答,握著方向盤的手指倏然一緊。
果然他還是非常在意那顆痣,認為能露出脖子的正裝比休閒類的毛衣更具欣賞性。
對於一個行走在時尚前沿的年輕男人來說,正裝比時尚休閒類時裝更順眼的原因,只可能是正裝下有他需要的東西。
「這樣,我也覺得今天的毛衣,有點奇怪。」霍卿章也只能順著他的話來。
溫絳看了他一眼,覺得他今天比毛衣還奇怪。
「那你。」霍卿章再次開口,「嘴唇上的洞,哪裡打的。」
溫絳抬起頭,手指習慣性揪了揪唇下的銀釘,總覺得霍卿章這個問題問得奇怪,由他問出這個問題更奇怪。
「金店打的,店名忘記了。」
霍卿章:……
正常人問這個問題當然不是想知道他是從哪家店打的,而是想知道唇釘背後的故事。
「為什麼會想到在這裡開個洞。」霍卿章握緊方向盤,就連他自己都覺得問這種問題顯得很多餘。
溫絳若有所思摩挲著銀釘,忽而揚起嘴角:「大概是因為某個人的離開吧。」
他笑眯眯的,平靜地說出了這句話。
沒什麼特殊原因,更沒有傷春秋悲的回憶,只是因為資助他的神秘人陡然失蹤後,失去了約束放飛了天性,不再滿足於只給耳朵裝飾得亮晶晶,就這麼簡單。
疼痛會上癮,第一次打耳洞還怕得要命,再往後就學會了享受這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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