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節(2 / 3)

小說:痞性是什麼性格 作者:慕吱

合歡有些許的失落:“初中的時候每天都在舞房,不是在這裡比賽就是到那裡比賽,連學習的時間都是擠出來的,根本沒有時間交朋友。”

宋之漫:“那阿嗣?”

合歡在宋之漫面前晃了一下手,說:“那是我爸爸要求的啦,阿嗣就住在我家隔壁,我爸爸擔心我在學校被欺負,來之前特地和阿嗣說,希望他能照顧我一下,阿嗣他又不會拒絕人,當然就答應下來了。”

原來是這樣,宋之漫原本腦海裡都腦補了一場青梅竹馬的故事,現在一解釋,瞬間尷尬了。

宋之漫問:“你現在不經常練舞了嗎?”

合歡:“要啊,就在家裡練,就是不用在學校練了,也不需要參加比賽了。而且,我的證已經拿到啦。”

“什麼證?”

“北舞八級的證書。”合歡驕傲的說。

宋之漫:“你很棒啊,合歡。”

“對啊對啊。”蘇合歡回憶起以前,說:“其實我的心臟已經很好了,復原的也好,跳舞也沒事,而且醫生一直都在我邊上,只是爸爸媽媽太擔心了,當初我說要學芭蕾的時候,他們都不願意呢。”

宋之漫指責她:“先心病的人啊,還喜歡跳舞,你也真的是膽子大。”

合歡嘻嘻嘻的笑:“哎呀,我喜歡嘛,我喜歡跳舞啊,喜歡一件事情,我就一定要去做。”

她問宋之漫:“之漫,你呢,你喜歡什麼?”

宋之漫:“我喜歡,——生命。”

所有的鮮活的、熱血的、蓬勃的生命,所有向光生長的生命,她喜歡人世的存在,喜歡所有的哪怕歷經再多磨難,也昂然生長的人。

蘇合歡不解:“什麼?”

宋之漫說:“我喜歡救人,想要救每一個人,不想看到任何人的離去。”

合歡懵懂的點了下頭,抬頭看了下蔚藍的天,倏地笑了:“我知道了,你想當醫生是嗎?”

“對。”她輕聲說。

她想當醫生,很想。

從母親去世之後,今天這個念頭再次變得強烈了起來。

“我想救人,救所有力所能及的人。”宋之漫說,她看向遠處,綠意盎然的草坪上沒有一絲的雜質,湖水清澈見底,陽光普照大地,她感覺到了生命存在的意義。

——活著,有信仰的活著。

合歡說:“我最崇拜醫生了,如果不是醫生,我可能現在就不會在這裡了。”

宋之漫:“嗯,所有救過人的醫生,都值得被尊敬、被崇拜。”

但是她不需要。

她不是為了那一份殊榮而去,她是為了挽救而身披白衣。

“合歡,真的,我的夢想,就是當一個醫生。”宋之漫說完,整個人就躺在草坪上,感受到陽光透過樹葉落在她的身上,夏日熱氣漫漫席捲全身。

合歡學著她的樣子躺在她身邊,大聲說:“之漫,你可以的,你一定會成為一名優秀的醫生的。”

宋之漫放聲大喊:“我會的!宋之漫一定會成為一名醫生的!”

喊完,兩個人都笑了起來。

等到軍訓的最後一天,他們三個人才回了學校。

他們三個人結伴去操場的路上,就看到一個身影,懶洋洋的,單手插兜,另一隻手掃著路邊的花草,帽子被反戴著,衣服還有大半沒系進去。

蘇合歡小聲的叫著宋之漫的名字,激動的說:“之漫之漫,你看那個男生,好酷啊!”

即便是這樣的打扮,隨意的走在路上也有人為之傾慕。

宋之漫看了過去,隨即就是兩個嘆息聲交叉響起。

她往王少鵬那看,王少鵬搖頭,無奈的說:“你真的覺得他很酷?”

蘇合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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