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偉倫總算想起來了,「對,可是你到什麼地方去了,好久不見。」
那林景良嗤一聲笑,「你紅了,我沒有,我在小酒廊唱歌餬口,大歌星自然不會知道。」
布偉倫沉默半晌,「你是如何進來的?」
「今天下午我就躲在雜物房裡等到現在,我趁你家傭人出門取信該剎那乘虛而入。」
「你來幹什麼?」
林景良忽然精神一振,「我來殺你。」
布偉倫仍然坐在書桌之後一動不動,那不速之客也有點佩服他的鎮定。
「來殺我?」
「是的,這是我此行目的,今日你家傭人放假,屋內只得你我兩人,我等候這個機會已有多年。」
布偉倫大惑不解,「我同你無仇無怨,為何要殺我?」
林景良把放在口袋裡的手緩緩取出,他握著一把槍。
布偉倫看著槍口,「我與你多年不見,甚至不可能在言語間衝撞你。」
林景良踏進一步,用槍指住布偉倫胸膛,咬牙切齒地說:「布偉倫,我恨你,在訓練班,我倆無論外型聲線颱風都最為相似,可是幸運之神選中了你撇了我,你迅速走紅,水準最低劣唱片都狂銷三百萬張,每一個姿勢叫歌迷瘋狂,而我,卻一日不如一日,終於連小酒廊都嫌我是你的模仿者。」
布偉倫訝異地看著他不語。
林景良用另一隻手掩著臉,過一會兒放下,痛恨地說:「有許多舞步,當年根本由我構思,可是世人居然說我是抄襲者!」
他的目光回到布偉倫身上。
布偉倫自他眼神知道他受了極大刺激。
「一切原本應該全是我的,因你擋路,我才一無所得,倘若除去了你,歌迷就會回到我的身旁。」
布偉倫到這時才輕笑一聲,開口問:「這麼說來,你是十分羨慕我?」
林景良點點頭,隨即狐疑地問:「你為什麼不害怕?」
布偉倫又笑笑,「正如你說,同門師兄弟,有何可怕?」
林景良一怔,握緊手槍。
「真沒想到在旁人眼中,我是一個那麼值得羨慕的人。」布偉倫感喟道:「如果我沒聽錯,你渴望做我?」
「我渴望有你的運氣。」
布偉倫的聲音更加溫和,「不錯,我的確有過風光的日子,幸運之神追隨我好一陣子,唱歌走音,遲到早退,情緒飄忽,歌迷都不以為仵。」
林景良愕然,這話是什麼意思?
「可是,你的訊息不大靈光,我走下坡,已經不止一兩年了。」
「不,」林景良忽然奮然為他辯護,「你仍是最好的。」
布偉倫啞然失笑,「謝謝你,你距離遠,不知實際情況,讓我把真相告訴你,我生意失敗,債臺高築,毒癮無法解脫,這還不算,唱片公司經理上星期才告訴我:『阿布,公司特地僱了人守倉,因為倉庫裡堆滿你那些賣不出去的唱片』。」
林景良張大了嘴。
布偉倫語氣平淡,像事不關己,輕輕說下去:「相信你也聽聞,我牽涉在一宗仇殺命案中,賠償已超過千萬,可是彼方兄弟尚不肯罷休,苦苦追逼,警方至今隨時召我問話,精神倍受幹擾……林景良,你不是真想做我吧。」
林景良聳然動容,「你的朋友呢?」
布偉倫苦笑,「自從走紅之後,我已沒有朋友,所謂最好朋友,只是最有利用價值之人,昔日伴侶已離我而去,你明白嗎,除出名氣,我一無所有,而我的聲譽正以最高速度下墮,很快會歸於烏有。」
「我不相信!」
布偉倫嘆口氣,「到了這種時候,我為什麼還要騙你,你還願意與我交換身分嗎?」
「你,你這是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