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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譜!」他生氣了。

我斟著白酒喝,他把杯子搶過去。

「別為工作付出太多。」

「我很疲倦,想睡覺。」

「好,趕我走。」他站起來,「任性的方明濤。」

我抬起頭來,「我只是想休息。」

「你可以推了我,不必白白叫我走一趟。」

我不想同他吵。「對不起。」

他走了。

我回到床上去躺著,蓋薄被子嫌涼,蓋厚被子嫌熱,枕頭高覺得不舒服,不用枕頭又覺得頭暈,索性起床看小說。

人就是這樣子得福嫌輕。

至深夜總算睡了。

第二天工作情況激烈,不用細說,臨走叫老媽的司機來接我,連車子都開不動。

回到家大溉面色很差,女傭人都問:「小姐,你不是不舒服吧?」

「沒有沒有。」我還要出去強顏歡笑呢。

楊來電問候我,我懊惱的說:「明明有七分光,結果還是訟輸。」

「非戰之罪也。」

「你當然這樣說,事不關己,己不勞心。」

「喂,你要我怎麼說?」楊問:「你太難了吧?j.

「最近一年我的案子都沒辦好,心裡悶得不得了。」

「明濤,我無能為力。」

「標準的晴天朋友。」

「明濤,這年頭晴天有個朋友已經算不錯了。」

「我們改天再說,我要換件衣服出去。」

「晚上要不要我再打電話來?」

「不用了,我會找你。」

「好好好。」他掛電話。

我塞一手袋的現款,披上衣服,便出門口。

到了老地方,我沒有看到一大群人,幾乎懷疑自己走錯地方。

剛站在飯店門口猶疑,侍者上前來說.!「方小姐?在那邊。」

我看過去,一個年輕的男孩子站著等我。

我定睛一看,不錯,正是昨天那個圓臉蛋的小朋友。

我坐下來,「他們呢?他們還沒有到?」

圓面孔小男孩子說:「今天只有你跟我兩個人。」

「什麼?」我問:「你跟我?其他的人呢?」

「我沒有說有其他的人。」

「啊?你噱我?」我笑起來,覺得甚為新鮮,「為什麼?」我揚手叫夥計。

「你要什麼?」他驚問。

「叫酒喝,叫菜吃哇,」我說:「肚子餓得不得了,你不讓我吃飽,我馬上打瞌睡。」

他微慍,「你懂不懂規矩?身為女人,亂舉手叫侍者,你應該告訴我你要什麼,然後由我告訴侍者。」

我一怔,「哦,是嗎?」失敬失敬。

「你要什麼?」

「你叫什麼名字?」我問。

「劉振華。」

「哦,劉振華,我要一瓶普意菲賽白酒!七五年是好年份,外加一碟子白汁帶子。」

他喚來侍者,替我叫食物。

酒一來,我取過麵包就大嚼起來,別說是對牢這種小朋友,就算對面坐著大明星,也就是這個樣子,我餓。

劉振華看著我,一臉驚恐,「你怎麼像流浪記裡的三毛?上次見你,你明明是個大律師,怎麼會變成這個樣子?」

我抬頭,「別後悔,」我大口喝著酒,「我來付這一頓飯的帳單。」我要用食物來溺斃我的煩惱。

他笑了。

我擦擦嘴,繼續吃,「你在什麼地方念書?」

「早畢業了,我在做事。」

「難得,」我問:「在那間銀行?」

「我並不是做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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