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落是一處很平常的宅院,並未有什麼形制,大門進去便是堂,兩旁是僕從護衛居住的地方,堂後面也是後宅,一般為起居之所。看著並不大,但住下他們幾人應該是夠用的,現在也沒有多餘的時間去找房屋了,他們需要一個落腳的地方,而且阿苓他們的傷勢也需要靜養。
俗話說「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確切地講,在周朝,所有的土地都是屬於周天子一個人的,天子分封土地給諸侯和合貴族,貴族可以再傳給下一代或者分封給士族。
但嚴格來講,在周朝之始是禁止土地買賣和交易的,後來到了穆王時期,國力衰退,一些小官和富商開始用朋貝、金銀和財物來買賣土地。
要知道在古代的任何朝代都有一個特點重農抑商,商人地位低下,不管他們如何富裕他們發現這些財物都會有耗盡之時,也一直被別人瞧不起,而有些貴族雖有世襲土地,可一代不如一代,家中被子弟坐吃山空錢財耗盡,所以要長遠發展還得要有私田才行,類似於現在的人們如果有錢的話總要買幾套房子,於是這些小官和商人透過各種渠道找上急需錢財的貴族買賣私田,而對於貴族來說這無疑是樂意之至雪中送炭。
雖說現在商人有買賣土地的行為,但這畢竟只是小部分,土地交易時的主顧大多是一些小官和貴族,這些大宗土地交易都會有三有司和內史這些官員在場,司徒管理土地戶口,司空管理土地度量,司馬管理軍賦,而內史是負責文書撰寫的職務,所以需要他在場,這般算下來,到場見證人員可能就有十幾名。
房屋建立在土地之上,買賣房屋基本上是連著地一起買賣,歸根結底還是土地交易。
但當鄭文決定要買下這座宅院時,旁邊的商人就有些為難的說了一句話,「小娘子,不過有一點不好,就是這房屋主人有一條件,要買下這房屋,必須還要同時接下他手裡的三百畝田。」
按古代的演算法,三百步一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畝,公田居一。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井田制,她在心中默默地換算了一下,三百畝加起來六萬平方米,約等於現世的九十畝田,不算太多,她知道這些田地大多應該都是低等田,就連種糧食都很困難,甚至有些還需要重新開荒,能真正派上用場的不過一半不到。 她估摸著算了一下,她身上金銀還有不少,尤其兩個金鐲子就是為了以防萬一打的,含量格外踏實,這應該可以抵上不少,而且她身上也還有幾塊玉和寶石,這些東西遠遠比金銀還來的貴重,價值不菲,買下這些田地綽綽有餘,她心中還有一個想法,此時正好可以實施。
第45章 以病弱之名
周朝時期的各種文書契約已經發展到較為規範,大物交易的契約一般稱之為質,小物交易簽訂的為劑。
房屋買賣還需要朝廷官員在場作為見證人,得到鄭文的同意後,那位商人回去就聯絡了那位貴族,約定第二日就在這處宅院簽訂房屋買賣的質劑。
鄭文和公子奭先回了客舍,門口還有一些挑著擔子的攤販在販賣各種小物件,人也比之前多了不少,她注意到門口多了一些良馬,明顯看起來就不太一樣,公子奭神色倒是平淡,像是沒注意到,鄭文只能把這件事記在心裡,畢竟如今多事之秋,一點小小的細節說不定都暗示著大事的發生。
她進了客舍,大堂裡明顯多了一些陌生人,風塵僕僕,看樣子是從城外而來。
鄭文目不斜視地跟著公子奭一起上了樓,阿苓站在樓道口處,一看見鄭文就迎了上來,似乎一直在這裡等候,像過去在鄭府時,不管鄭文多晚回去,院子門口都會亮著庭燎。
阿苓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