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下來。
我發著呆,然後我上車,搬回宿舍去了。
宿舍比我想像中的好。但是那張床是小小的,被單是白的,漿得挺硬,有種睡醫院的感覺,一隻小小的洗臉盤。小小的房間,一間間的排滿了核條走廊,每個門上一個號碼。就像監獄。
我哭了很久,只曉得是剛剛得到的新東西,還來不及細看,就被別人自手中搶走了。
哭了一個春季。
到夏季,因考試的成績還不錯,父母匯了一筆款子來,叫我到處玩玩,我到歐洲痛玩了一次。
回來之後,總算好過得多了。
然而每次在箱子底看見那套手致的毛線圍巾帽子,總還是出奇的想念她。
畢竟後來我沒有寫信給她。
她也沒有寫信給我。公幹我到臺北十天了。
除了公幹,就在酒店休息。說實話,也夠累的。這次來的只我一個人,早上七點半就得起床跑廠家,看貨色,與經理談論生意問題,不停的十天,像疲勞轟炸似的,真要倒下來了。
晚上,廠家的老闆請我吃飯,請到酒家去——「來來來,陸先生,你第一次來臺北,觀光觀光。」
我去啦,去了一次,貴得不得了的地方,菜也不錯,陪酒的女孩子都廿二、三歲年紀,美麗得很,溫順得很,聽話得很,差點兒沒跪下來敬酒,酒來酒去,據說幾萬臺幣就完蛋了,這筆帳將來可不能算在公司貨品頭上。
我不喜歡酒家,一般中年男人是喜歡的,他們以為花點鈔票,弄幾個女孩子來陪著,呼麼喝六,顯盡威風,那班女孩子卻想:「這些瘟生,不過低聲下氣,給個笑臉,他們的鈔票就到咱們口袋來了,這真天下第一營生。」
不過我不願做瘟生,也不想把別人當瘟生,去過一次,不是味道,從此婉拒,幾個老闆都覺得「陸先生」難伺候,到了臺北也不找幾個臨時女朋友,這男人有毛病。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