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進公司就認出是你,同你少女時期一模一樣。」
「沒有什麼失態的情況落在你眼中吧。」
「行政部同工程部很少來往。」
「為什麼不來打個招呼呢?」
「一切都有時機。」他微笑。
「有幾個孩子?」
「三個。」
「嘩!」
「你呢?」
「一個女兒。」
「我的全是男孩。」
我已經辭窮,如何不著痕跡地請他去喝一杯呢,他會怎麼想,如有誤會,後患無窮。
他終於說:「很久沒見了。」
真是,我欲惆悵問,我們會見過嗎。
他突然又說:「縱使相逢應不識。」丟起書包來。
「沒有啦,你仍然書卷氣十足。」
真沒想到反而要安慰他弱小的心靈。
「幾時有空去喝一杯,」
「好。」
「我要上去了。」
他送我到電梯口。
鄭傳書的衣著打扮絲毫不差,但不知怎的,整個人散發著七十年代初期的氣息,那該是他一生最燦爛的一段光陰,所以他不願離開它,要把它緊緊抓住,旁人即時感覺得到。
暮氣沉沉的一個人。
年齡上區慕宗比他長一大截,活力上他卻比不上區慕宗十分之一。
為什麼有這種現象?
與麗華談起,她說:「還象男人算他夠運,管是什麼年代,我認得的幾位中年男人,竟似老太婆,頭髮斑白不好好修理,掉了牙齒也不鑲,癟嘴,身材發福,面白無須,猛的一瞧,像古代武俠片裡的公公。這種賣相怎麼出來找生活,我真弄不明白。」
我一味駭笑。
麗華說下去:「近年來,中年女士不知保養得多好,這種事真要自己爭氣,拼老命也不能露出住家男人或女人的樣子來。」
「你不怕,你的老朱很時髦。」
「你的老區也不錯呀。」
我沉默一會兒,「麗華,你誤會了。」
「這城市有多大,豆乾似,不見得有那麼多人誤會你。」
「我們只是很普通的朋友。」
麗華氣惱道:「你老祖的普通朋友。」
她摔下電話。
我嘆口氣。
當夜就約好鄭傳書到鴉片窟去找人。
重臨舊地,瞭解年輕人泡酒館的心情:氣氛熱鬧,喜樂奔放,地方舒適,兩杯啤酒,可以坐一個晚上。
躲在這裡,聽不到成年人的嚕嗦,暫離殘酷的現實世界。
也有不少穿西裝的少年下班來喝一杯。
坐下沒多久,便有人來答訕,哼,寶刀未老。
「等人?」
我點點頭。
「會不會是我?」
我搖搖頭。
他聳聳肩,笑一笑,取起杯子走開,並沒有瞎七搭八纏上來。
現代男女關係刮辣鬆脆,真好。
我耐心等候。
三十分鐘後,鄭傳書出現。
他忍不住取笑我,「怎麼選這個地方?」
我頗為無地自容,只得尷尬地說:「人老心不老。」
「看樣子你也不是熟客。」
我四處張望,少年顧玉梨還未到,是不是來得太早?記得我自己喜歡這個時候來吃客三明治。
鄭傳書當然認為是敘舊約會,盡說過去的事,略見曖昧。
「……後來奉雙方父母命結了婚,他們支援這頭婚姻,儘量在經濟上支援我們,但我倆性格始終不合,你沒有見過安琪吧,她喜歡把面板曬得老黑,眼皮搽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