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現在住在什麼地方?」
「紐約,喂,你打算怎麼樣?」
伏雨知道不說笑話是不行的了,於是回答:「我打算買雙球鞋穿上去追謝文。」
飯局終於散了。
伏雨開著小車子回家。
下了一場雨,車窗上全是雨水,對面車頭燈射過來,雨水反映亮光,看上去活似密麻的星。
謝文這個人給伏雨的印象再深刻沒有。
她第一次見他,就知道他已婚。
伏雨那時剛畢業回來,還未找到理想工作,為生計也得緊守崗位,在許許多多留學生中,她一點不算出色,沒有背景,先吃了虧,再說,樣子也並非突出,惟一勝人一籌之處,便是肯苦幹。
誰也不看好林伏雨這黃毛丫頭,誰也不料到有一日她會冒出來。
但是,士別三日,刮目相看,林伏雨此刻在廣告界很有一點名氣,勢利的社會多多少少給她三分面子,並且爭著說,一早就看出她並非吳下阿蒙。
她認識謝文,是在微時。
公司派她出去接洽一宗生意,她是新人,戰戰兢兢,走步路都會打跌,紅著臉,跳著心,饒是這樣,還事倍功半。
沒上去之前,她已經向人打聽,謝文是個什麼腳色。
他們告訴她:「美國留學生,通用公司老闆的女婿,回來幫岳父推廣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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