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諷剌我!」他說。
我說:「是實話。」我舉起雙手,「是真的。」
「別這樣好不好?」他說:「我們三個都需要你。」
「說笑話,國文老師一毛錢三打。」
大寶回到廚房,他說:「但是蜜絲,你很特別。」
小寶在後面出現:「大寶,與你說過多次了,大人說話你別插嘴。」
「出去!」兩個孩子又被轟出去。
「你可以以回家去考慮,」他說:「我不會逼你,但是我正式向你求婚。」
「謝謝,我會回去考慮。有什麼特別的要求?」
他說,「當然要無條件的教我們國文,直到我們三個都能瞭解紅樓夢為止。」
「ok,ok。」我投降。
表姐問:「你答應他嗎?」
「不答應?我又沒發痴,當然答應他,放著那麼好的人不嫁,嫁誰去?」
媽媽說:「嫁了好,以免閒著慌,整天在我面前晃來晃去,要命!」
大寶:「這婆婆的北京語又快又好,快教我們。」
小寶:「我要蜜絲媽媽教。」
他:「這是一個辦法:把她娶回家來,她就不得不-在我們家教一輩子了。」無痕無恨她還在床上。
我靜靜的看著她。
她的頭髮漆黑光亮地撒在枕頭套上,她背著我。她的肩膀,圓潤如玉,一隻手擱在被外。手也是雪白的,留著長指甲,搽著一種令人不置信的玫瑰紅,中指上一隻純銀的戒子,手腕上套著一隻銀手鐲,與戒子配對的。
她不化妝,連眉毛都不拔一條,但是手指甲上、水遠搽著那種鮮紅,她咬手指甲。紅色提醒她:不能把手放進嘴裡。這是她的理由。
她是真不化妝的一個女人,連頭髮都不熨。我第一眼看見她的時候,只覺得她有一張雪白的臉,近乎蒼白,眉毛相當濃,配在那張扁扁的臉上,彷彿是唯一特出的地方。她長得高而且瘦,穿著一件銀狐大衣,黑色毛衣,黑色長褲,人家替我們介紹,她伸出手來與我握,我看到她手指甲上的鮮紅,呆了一呆,那彷彿是她身上唯一的顏色。
她的絲巾掉在地上,我替她揀起來,觸手的是輕柔的真絲,觸目的是ysl三個英文字母。她是那種千金小姐,留學不過是為了更多的自由,更自由的亨享受與揮霍。
她沒有怎麼注意我。
她甚至沒有微笑。
她的頭髮則是墨墨黑的,沒有染過,也沒有熨過,但剪得很好。
她的神態,與其說是驕傲,不如說是心不在焉。她並不是單單對我不加註意,她對任何事物都不大注意。她抽菸。左手中指戴著一隻戒子,左手腕上一隻銀手鐲。她沒有說話。這是我第一次見她。
她算不上美麗。
或是活潑。
或是可愛。
或是健壯。
只不過有那種出世的姿態,目無下塵得如此自然,彷彿從來沒有人告訴過她:「你太驕傲了。」
彷彿她自生下來那一日,便自覺高人一等。
她不用香水。洗澡的肥皂,她用「無香味」的那一種。偶然在她頭髮裡,只是一-那,可以聞到一點點糙藥味,那種牌子的洗頭水帶著股青糙味道。
然後見面的次數多了,我覺得她五官有種說不出的味道,當她偶然笑的時候,她的神態像一個嬰兒。而且她不是學生,她已經在工作了。她在一間律師行裡做女秘書。
她賺得不多,也花得不多。
她可以回家,香港的律師行會付三倍的薪水請她這樣的人材。但是她情願留在異鄉。她是一個奇怪的女孩子,廿五歲。有時候看上去只有十五歲,有時候卻有三十五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