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累。我問:「玫瑰,我們回去吧。」
「好的。」他扶起我。
我們走回去。還在下雨。涼得很。英國就這樣,有太陽就暖和,沒太陽就陰,下雨馬上有秋天的感覺。他摟著我,送我回旅館。
旅館的房間很小,他替我擦乾頭髮,等我換了衣服,把濕裙子浸在肥皂水裡,然後叫我上床,他替我把被子掖好,當我像小孩子一樣。我伏在床上,有點感動。我們是好朋友,我會寫信給他,不像一般人想像,我們沒有再擁抱接吻。
他撥開了我的頭髮。「我愛黑頭髮,黑頭髮在白色的枕頭套上有一種說不出悲劇性的美麗,」他輕問:「你家裡的枕頭套是什麼顏色?」
「家?哪個家?在臺北家,我枕頭套是咖啡與米色條子的,另外,是橙色鐵鏽色的花。在曼徹斯特,是深淺咖啡色的格子。」
「你喜歡這一類顏色?」
「是的。豆沙色,米色,咖啡色,玫瑰謝了之後的顏色,我都喜歡。」我說。
「你後天才走?」他問:「你走後我就謝了。」
「不一定。」我微笑。
「請多留幾天。」他說:「我把你搬到大學裡空的宿舍去,有些學生回家渡假了,不但乾淨,也便宜得多。」
我點頭。
「叫我一聲玫瑰。」他吻我的臉額。
「玫瑰。」我說。
「再見,好睡。」
「再見。」我說。
他走了。
窗外是瀟瀟雨。我沒有睡好。我相信他一定睡得很熟。男孩子多數沒心事。我在想將來。我們之間有七個小時旅行車的空間。如果他真成了我的男朋友,週末我們來回跑,會累死,而且功課也做不好。管他呢,我翻一個身,現在是暑假,我還有一個多月空閒,一個多月後的事,誰去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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