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的話,想辦法和他一起逃跑了。
而且是,往她家的方向跑。
蘭戎的命運尚未改變,如果在找回電腦前,他先被陰狗發現了……
那麼,“蘭戎進入魔教”就會變成發生過的事實,就算花知婉是作者神也無法將它改變。蘭戎的身份太特殊了,按他現有的屬性,再怎麼神展開都無法保證他能從腥風血雨的劇情中全身而退。
肩膀頓時一鬆,蘭戎終於恢復了自由。
他微微側身,看向身後臉色煞白的花知婉。
……
“上學時體育課,我總是班裡跑得最慢的。”
“平時不愛運動,卻很愛吃肉。”
“今天我才知道,‘生命在於運動’原來是真的。”
——即使這樣,還是要跑跑看的。
她喃喃自語著,輕輕釦住他的手。那比她小了一大圈的,小孩子軟乎乎的手。
——蘭戎,你是我創造的孩子,你的命運本就應該掌握在我的手中。
“我倒數三個數,用最快速度跟著我跑。”
花知婉嚥了口口水,感受到:這場拼運氣的賽跑,他們是用了蘭戎的未來做賭注的。
作者有話要說: 人間處處有真炸,“番番你炸了”,是一句真摯的祝福:
阿檸檸扔了兩個地雷,幹了這瓶莫斯酸奶扔了一個地雷。
☆、第10章 善良的幼年反派
“三、二……”
隨著倒數的口號,花知婉、蘭戎和青鉤蛇都已準備就緒。
“一!”
青鉤蛇以最快速度出發……咬住了移動中的獵物。
——改變命運的偉大願望,還未嘗試,已經失敗。
腳脖子狠狠一麻,花知婉的尖叫音效卡在喉嚨中間。沒力喊出來,也沒力嚥下去。
——總是如此輕易狗帶的我,真的不是炮灰嗎。
失去意識前,花知婉仍在不遺餘力地奮鬥在吐槽第一線。
——這時候正常小說的走向不應該是:兩個人毫髮無傷從蛇口逃脫,然後劇情跟著角色一起燃起來嗎。果然小說都是騙人的,嗚嗚嗚,說好的作者神呢!
無名大娘,卒。
享年(請幫我馬賽克)。
蘭戎死死抓著軟去了半邊身子的花婉,絲毫不肯撒手。
用上十成的內力,他一掌拍向了大蛇。
那蛇被震得稍稍鬆了口,見狀,他眼疾手快地抽出之前捕魚用的工具,勉強網住了蛇首,暫時抵禦它的攻擊。
……
花知婉寫小說,很喜歡用昏倒。
為了緩和尷尬的氣氛,昏倒。
遇到處理不來的問題,昏倒。
男女主感情進度太慢,昏倒。
“人生在世不稱意,你先昏倒你就贏”,她曾用這句話勉勵自己。
也不知道誰規定的,再可怕的處境,昏倒醒來後都能解決。
虛弱地睜眼,花知婉看到活生生的蘭戎正坐在自己身邊。
身體被一旁燃起的火堆烘得暖暖的。
唇上有血腥味,不知是從何而來。
——歸功於昏倒定律,他們大概是脫了險。
花知婉彷彿聽見腦內響起一聲歡快的提示音:“恭喜您獲得稱號【命不該絕】。”
她衝蘭戎笑了一下,眼睛一陣澀澀的疼。
是火的緣故嗎?
蘭戎的臉色看上去不太正常。
稚嫩的唇緊緊地抿著,鼻頭也紅紅的,好像哭過。
“太好了,你醒啦!”
當他靠過來的時候,她鼻子嗅到的血腥味更濃烈了。
“你怎麼救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