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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片片店走著,她討價還價,那眼光是很獨到的,為我揀了一整套的pc大大小小的皮夾子,我都買了。店員顯然以為她是我的女朋友,我有點難為清,後來付錢的時候忍不住解釋,「她是妹妹。」

蘭花一臉異氣,她說:「你會法文啊,我倒是獻醜了。」

我說:「那裡;思恩的法文才好,我是胡謅的。當年請了一個補習老師,他說得這麼好了,我始終不行。」

蘭花微笑,「你們兩兄弟,沒一點相像之處,可是弟弟一直誇哥哥,哥哥也一直誇弟弟。」

我慢慢的說:「是不像,思恩長的漂亮。」

她說:「我沒有這樣的意思。」忽然臉紅了。

她又陪我去買了童裝大衣,我因有個專家陪著,索性大買起來,連香港的親戚也人各一件,大包小包的,不亦樂乎。然後我覺得;似乎也該送她一樣什麼。思恩始終對她有意思的,她又陪了我一個中午。

她在餚一隻女裝表,我趁她不在意,問了價錢,一千五百法朗,浪琴,我悄悄的買了放在口袋裡。

我們找到車子,把東西放在行李箱裡,那輛蓮花的行李箱小得可憐。

她說:「思恩的車子。」

我微笑,「是,男人就這樣,太太不在,總要作怪──他這車子快點,公路上方便,我就借了來用。」

她笑了。走了這半日,她也累了。我有義務請她午飯,於是開口約她,並問:「你有朋友同來?請他一道。」

她很喜悅:「謝謝,我正想:上哪裡吃飯呢?不,我沒有朋友,我是一個人來的。」

她想去左岸吃海鮮,我為難了,我並不熟那裡,那裡據說阿飛甚多。

我笑說:「我是老了,俗得很,只配在右岸蕩蕩,你若高興,我們去美心吃一頓。」

「那裡貴。」她說:「不好。」

「你倒不必為我省錢。」我微笑。

「我穿這牛仔褲雨衣,人家必把我當女叫化。」她說。

這女孩是固執的,我只好陪她去左岸,由她開車。她開車我掩著臉。她那作風與思恩倒是一對,再窄再彎的長板路還是飛著,終於到了,我下車,雙膝軟軟的沒勁道,嚇壞了,到底老了。

她倒神采飛揚,選了一家小飯店,撕著麵包,過堡多的白葡萄酒,叫了幾碟子莫名其妙的東西。難得她在法國也混得這麼好,實在不像考一等榮譽的學生,適才買東西的時候又如此小資產階級。

我說:「……如果與思恩在一起,倒是有趣,他也喜歡這樣。」我有意探聽一下她對思恩的意思。

她說:「思恩?他喜歡得太多了。」她停了一停:「太多了。」

我坦白的說:「他喜歡你。」

她笑了,牙齒雪白的,她說:「沈大哥,你是君子人,你不會明白思恩的。」

我說:「思恩並不是壞孩子。」

她溫和的答:「是。」那口氣,也與思恩差不多。

我這才發覺,她的好處不止是會「穿一件貼身的裙子」,像妻所形容一般,我忽然喜歡她起來,存心愛她嫁給思恩。

「改天我們一起吃飯,蘭花,思恩從香港回來,我打電話請你。」我說。

「思恩幾時回英國?」

「隔一、兩個月吧。」我說。

「我要回家了。」她說。

我有一陣失望。「啊,回新加坡嗎?」我禮貌的問。

「誰說的?」她反問:「香港,我家在香港,新加坡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她急急否認著,越加證明她與新加坡有看不可分割的關係。

我點看頭。

「然而也未必,」她說:「家裡……春情形再說吧。我給你電話。」她寫了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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