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相比於收入分配上的不公平。
在涉及到簽約年限和違約金上,對王響卻更加不公平。
趙長天提出,合同的簽約年限是二十年。
而違約金更是設定成了一個天文數字。
如果王響簽下這樣一份合同。
那就相當於她以後的二十年,都會與天雨娛樂徹底捆綁在一起。
基本沒有恢復自由身的可能。
按照趙長天的想法,他提出這份堪稱苛刻的合同條款後。
王響會進行討價還價。
趙長天會酌情做出一些讓步。
在收益分成、以及簽約年限和違約金方面。
趙長天為王響考慮得十分周全,留下了很大的討價還價的餘地。
對於趙長天來說,簽約年限是他最為重視的問題。
他深知一個演員的黃金時期是有限的,因此他希望能夠和王響簽訂一份長達二十年的合同。
這樣可以讓王響更加穩定地在公司發展,也可以為公司帶來更多的收益。
但是,他也知道王響可能會對這個年限提出異議。
因此他在心裡默默地設立了一個底線——
十年。
趙長天寧願在分成比例上做出讓步,也會堅守十年的簽約底線。
他認為,只有這樣才能最大化保證公司的利益。
如果王響能夠接受這個年限,對她來說其實也是有好處的——
王響將會成為公司最重要的藝人之一。
公司也會為他提供更多的資源和機會,讓她能夠像前世那樣取得成功。
甚至有所超越。
但無論如何,一份長約都是藝人所不願意接受的。
在趙長天看來——
藝人也是人,他們也有自己的夢想和追求。
他們不想被一份長約束縛住自己的手腳——
不能自由地安排自己的時間和生活。
他們想要的是自由和尊重,而不是束縛和壓迫。
對此,趙長天能理解。
但作為娛樂公司的老闆——
他理解歸理解,該怎麼做,還是會怎麼做。
而且,藝人其實也很少有抗爭的。
據趙長天所知——
很多藝人為了生存和發展,不得不接受長約的束縛。
無奈的放棄了自己的夢想和追求。
他們為了迎合市場和觀眾的需求,不得不扮演一些自己不喜歡的角色——
拍攝一些自己不認可的劇本。
或者唱一些自己根本不感興趣的歌曲。
他們為了賺取更多的錢和名氣,不得不犧牲自己的時間和生活——
奔波於各種通告和活動之間。
他們失去了自由和尊重,也失去了自己的靈魂和個性。
趙長天不知道這是不是一種悲哀,但他很確定的是——
肯定是一種無奈。
也就是所謂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趙長天覺得——
藝人作為公眾人物,他們的一舉一動都受到了大眾的關注和評價。
他們的形象和口碑,他們的作品和成績,都關係到他們的事業和前途。
他們不能不在乎別人的看法,也不能不考慮自己的利益。
既然他們在這個圈子裡生存和發展。
就必須要遵守這個圈子裡的規則和潛規則。
或許,有些藝人會說,他們不後悔自己的選擇。
他們覺得這是一種成長和鍛鍊。
他們認為自己透過長約,得到了更多的機會和資源,也逐步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