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和錢少華同時點頭。
他們知道事情輕重,既然趙長天下達封口令。
他們就一定會堅決執行。
無論錢少華,還是李勇,都以趙長天的頭號心腹自居。
對趙長天的命令,自然不會陽奉陰違。
“老錢,李勇,接下來我還要給你們佈置一項任務。
想辦法把王峰找出來。
不過,這項任務並不緊迫。
你們在工作之餘,去做就行。”
趙長天給李勇和錢少華兩人佈置了新的任務。
趙長天之所以做出這種安排。
是考慮到,王峰是整起事件中,最關鍵的一個環節。
具體來說——
趙長天目前已經確定,李銘是整起事件的知情者。
他向劉國單彙報的那些。
只是為了把責任都推到王峰身上。
從而讓他以及孫海光,可以置身事外。
眼下,透過李勇調查得到的情況。
事發那天晚上。
施工隊違規施工的時候。
李銘雖然不在現場。
但王峰這個隊長,以及孫海光這個專案經理肯定在現場。
也就是說,王峰和孫海光都是事件知情者。
那麼,事件發生後,孫海光他們有沒有及時向李銘彙報?
趙長天認為,答案是肯定的。
畢竟,如此重大的責任事故。
他們兩個處理不了。
而且,無論王峰,還是孫海光,都和李銘有利益牽扯。
或者說,是一根繩上的螞蚱。
他們也沒有必要向李銘隱瞞。
由此,無論王峰,還是孫海光。
都可以揭穿李銘精心編織的那些謊言。
但在趙長天看來。
一旦公司正式啟動事故調查。
對孫海光展開詢問的時候。
孫海光把李銘供出來的可能性很小。
理由很簡單,孫海光是第一責任人。
他是必然要被嚴厲處罰的。
肯定會被開除掉。
在明知自己會被開除的情況下,孫海光必然不想得罪李銘。
畢竟,以李銘的身份地位以及背景。
就算孫海光離開黎光,他也完全可以得到李銘的關照和扶持。
比如,孫海光可以自己拉起一支施工隊。
在李銘的關照下。
他就會有源源不斷的專案。
再比如,孫海光可以進入建材行業。
開一家建材商店——
在李銘的關照下,他的生意一定不會差。
當然,李銘肯定不會免費提供幫助。
孫海光必定要給予李銘足夠的回報。
或者,也可以理解為利益輸送!
事實上,據趙長天所知——
黎光有很多實權幹部,都會利用這種方式為自己創收。
類似於劉青山那種——
能夠堅守原則,不利用手中權力牟利的幹部,是比較少見的。
當然,趙長天也是這樣的幹部。
既然決心在仕途上發展下去。
趙長天就絕不會允許——
自己在經濟上存在汙點。
否則,無論做得有多隱蔽,也可能會有遭到清算的一天。
即便不遭到清算,也會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
唯恐有一天事發。
這樣的人生,就算權力再大,撈取的錢財再多,又有什麼意義呢?
趙長天肯定不會讓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