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天真必須要確保——
公司一旦參與這個專案的投資。
決不能在合同上吃虧。
或者說,己方該有的權益,必須要有才行。
比如說,最為重要的專案利潤分配。
一旦專案盈利,是按照投資額度對等分享利潤。
還是其他有可能吃虧的利潤分配方式。
再比如,聯合投資人——
能否在一定程度上,擁有演員的決定權。
這些很為重要的方面。
都需要在合同中體現出來。
如果無法在合同中體現的條款。
也要在事前做好約定才行。
作為天雨娛樂總經理。
林天真必須要為公司、要為趙長天把好關才行。
否則,如果簽訂完專案合同之後。
日後因為合同不嚴謹,而出現糾紛,導致公司利益受損。
高英俊固然會承擔責任。
林天真也會被問責。
所以,林天真對待這項工作,非常嚴格、細緻!
具體到李文的這個專案——
在接到趙長天電話之前。
林天真已經大致完成了相關稽核。
她對高英俊為公司爭取到的專案權力——
還是感覺很滿意的。
按照高英俊和李文的協商。
這個專案,天雨娛樂按照投資比例,享有對等的專案利潤分配權。
如果專案在拍攝過程中。
出現資金缺口。
需要天雨娛樂提供資金支援的時候。
所增加的資金部分,同樣享有對等權力。
除了非常重要的利潤分配方式。
在專案演員的決定權上。
高英俊為公司爭取到了三個重要角色。
一個是女二號,還有一個男二和男三。
至於更小的角色,還爭取到了好幾個。
高英俊之所以沒能爭取到男一和女一。
是因為,李文早已確定好了相關人選。
兩名演員——
都是近年來,剛從某影視學院畢業的俊男美女。
有一定演技,形象好!
都有過參演電視劇、擔當重要配角的經歷。
價格還比較便宜。
還有關鍵的一點,這兩個演員,還是李文的學弟學妹。
高英俊瞭解到相關情況後。
很自覺的,放棄了對男一、女一的爭取。
高英俊很有自知之明——
自家公司的藝人。
相比於李文確定的兩名人選,沒有一個具備競爭力的。
不過,雖然放棄了男一和女一。
但高英俊爭取到了有分量的男二和女二。
與其它多個角色。
使得公司儲備的藝人,一半以上——
都有機會參演這部小成本電視劇。
相當於,公司透過這些演員——
會收回相當一部分投資。
回到眼前——
正當林天真對高英俊的工作表達肯定時。
趙長天打來了電話。
“天真,我稍後會帶一個叫王海波的朋友去公司。
這個朋友是從事編劇工作的。
我打算讓他加入公司。
預計半個小時左右,我們會抵達公司。”
趙長天在通話中。
對林天真交代道。
“好的,老闆!我知道了!”
林天真語氣恭謹的回應道。
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