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鐘時間到了。
李銘打算返回客廳——
對王峰問話。
這一次,李銘有信心,王峰一定會服軟。
換位思考,面對那種堪稱毫無人性的毆打——
如果只是短時間,李銘或許會和王峰一樣——
不會那麼容易服軟。
但如果是長時間遭受那種沒有人性的毒打。
李銘覺得,如果換成是他。
肯定會服軟。
甚至,讓他下跪磕頭都行。
所以,李銘覺得,王峰在經歷了——
長達五分鐘的地獄式折磨之後。
嘴巴上的封條被撕掉之後,會痛哭流涕的懺悔。
當李銘信心滿滿的返回客廳——
眼前觸目所及的場景,讓他有一種不忍目睹,想要轉移視線的衝動。
實在是,場面實在是觸目驚心。
李銘的身體以及地板上,到處都是飛濺的血跡。
不只如此,李銘的臉上已經看不出本來的模樣。
這樣的場景,讓李銘有一種心驚肉跳之感。
而且,讓李銘有些不安的是。
王峰躺在那裡,任憑老虎在他身體上肆虐。
卻沒有任何掙扎的動作。
之前,李銘去陽臺抽菸的時候。
王峰在被老虎暴踹的時候,身體還會本能的躲避——
雖然沒什麼用,但終究還是會有所動作。
但眼下,王峰宛如死人一般,被老虎踹來踹去。
而老虎似乎陷入了某種狂暴狀態。
根本對王峰的狀況,不管不顧。
“難道王峰陷入昏迷狀態了?”
李銘腦海中浮現出這樣一個念頭。
隨即,他連忙命令老虎停下。
由於老虎太過專注於傾瀉暴力。
李銘喊了好幾聲——
老虎才意猶未盡的停了下來。
懷著某種擔心,李銘讓老虎撕掉王峰嘴巴上的膠布。
想要對他展開問話。
如果王峰已經陷入暈厥狀態。
就要想辦法把他弄醒。
然而,兩分鐘之後——
李銘面色煞白的蹲在地上,內心充滿了驚恐。
他之所以如此。
是因為他發現,王峰已經沒了呼吸。
或者說,王峰已經被活活打死了。
這是李銘反覆確認後,得出的結論。
不會出錯!
“怎麼辦?”
李銘六神無主。
活了三十多年,李銘做過很多壞事。
其中,不乏違法犯罪行為。
比如,那天晚上,他在酒精上頭的情況下——
對趙紅實施暴力侵犯。
再比如,李銘有一次去洗浴中心消費的時候。
在包房內,強行與一位正規的按摩技師發生關係。
類似的行為,李銘還做過幾次。
他之所以敢這麼做,是他有把握,可以在事後——
用金錢或者暴力手段,把事情擺平。
不會給他帶來多大麻煩。
然而,涉及到人命。
李銘卻還是第一次經歷。
他也從未想過,自己有一天,會與殺人案產生關聯!
應該怎麼處理?
當時的李銘,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恐慌中。
報警?
顯然是不可能的。
老虎是李銘找來的。
如果李銘選擇報警,他作為僱主,肯定要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