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劉彪看來——
汪丹知道了他和凌風的秘密。
一旦她選擇報警。
恐怕還沒等劉彪逃出臨海。
就已經被警察抓到。
從這個角度,劉彪很有必要幹掉汪丹。
此外,既然劉彪想以暴力的方式侵犯汪丹。
為了防止汪丹事後報警。
劉彪也有必要幹掉她。
所以,綜合兩方面因素。
劉彪對汪丹已經動了必殺之心。
至於凌風。
劉彪並不打算殺掉他。
因為,劉彪不擔心他會報警。
劉彪自認很瞭解凌風。
如劉彪所說,他身下的這個女人,不過是凌風諸多玩物——
之中的一個。
凌風不可能會為了一個玩物,而把他自己也搭進去。
以前,凌風與劉彪談過。
他就是喜歡玩女人。
喜歡玩不同的漂亮女人。
女人對他來說,也就是不同款式的衣服而已。
可以隨時更換。
對此,劉彪沒有質疑。
對一個富二代來說,肆意玩弄女人——
把她們當成玩物。
實在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在劉彪看來,身下的這個女人,也肯定不會是例外。
所以,即便劉彪肆意侵犯、糟蹋這個女人,並殺掉她。
對凌風而言,也不過是相當於損壞了一件衣服而已。
以凌風的富二代身份,會為了區區一件衣服——
傷心難過嗎?
會為了一件衣服,和劉彪鬧翻嗎?
顯然不會!
回到眼前——
劉彪看到凌風,依然站在那裡,沒有要離開的意思。
他真想馬上起身,幾個大腳把他踹出去。
但他擔心,一旦他起身。
身下的這個女人恢復活動能力之後。
劉彪再次進行控制,會比較麻煩。
所以,如果有可能的話。
劉彪還是不想起身驅趕凌風。
當然,只是驅趕。
不要再充當礙眼的觀眾就好。
至於把凌風乾掉、以免他事後報警的想法。
劉彪完全沒有這種想法。
除了凌風不會很在意一個情人的死活。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凌風是孫蘭綁架案的僱主。
他絕不想讓警察關注到他。
就算劉彪在侵犯完汪丹後,把她幹掉。
凌風最多也就是抗議幾句而已。
基於這樣的判斷。
劉彪認定,凌風不可能報警。
既然他不可能報警,也就對劉彪造不成任何威脅。
劉彪也就沒必要殺他滅口。
再加上,劉彪在幹掉汪丹之後。
沒時間留在這裡善後。
他要抓緊時間跑路。
而處理屍體,是一件很麻煩的事。
無論毀屍滅跡。
還是尋找拋屍地點。
都需要不少時間。
而且,一個不慎,還有暴露風險。
因此,劉彪需要凌風代他處理屍體。
故而,劉彪一點也沒有殺凌風滅口的想法。
甚至,把凌風打成重傷也不行。
否則,會影響凌風的善後處理工作。
凌風不知道劉彪的想法。
此刻,面對劉彪兇狠的威脅。
凌風大腿有些發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