頗為默契的,李銘和孫海光,兩個人對視了一眼。
都從彼此的目光中,看到了一抹欣喜。
太不容易了!
終於能把王峰搞定!
從而可以避免,這起工程事故曝光。
至於需要付出五十萬。
又不是馬上從他們的錢包裡拿。
心理上,還是比較容易接受的。
況且,即便不能接受,他們也別無選擇!
相比於他們各自的前程和事業。
五十萬是完全可以捨棄的。
尤其李銘——
為了自己的事業和前程。
如果真的有必要,別說五十萬。
就是五百萬,他也能捨棄。
錢沒有了,可以利用權力撈取——
而且可以源源不斷的撈取。
甚至沒有上限!
但如果沒有了權力。
只能當一個普通老百姓。
他怎麼撈錢?
又怎麼享受高高在上的感覺。
還不如讓他去死!
可以說,對李銘來講,失去權力,就相當於失去了一切!
回到眼前——
既然雙方達成一致意見。
接下來,就具體細節問題。
三個人進行了仔細商討。
很快,三個人商討出具體方案——
由王峰負責聯絡段林的家人。
把幾個人商量好的段林死因,以及相關賠償方案。
告訴段林的家人。
確切的說,是段林讀高三的妹妹段夢瑤。
之所以不打算聯絡段林母親。
有兩方面的考量。
一方面,段林的母親身體不好。
一旦得知兒子的死訊。
有可能導致身體狀況惡化,從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而另一方面,則是考慮到——
段夢瑤畢竟只是一個高三的小女生。
基本沒有任何社會經驗。
非常容易對付。
考慮到目前的首要任務,是應付李明旭。
所以,當務之急,是趕緊恢復施工。
而且,要把以前存在的一些違規的方面,全部進行整改。
至少,在今天,工地上不能出現任何違規的地方。
因此,聯絡段夢瑤並和她協商賠償款的事。
要往後推一推。
等應付完李明旭再說。
當李銘、孫海光和王峰,達成一致意見的時候。
趙長天和孫蘭已經吃過午飯。
兩個人繼續在商場內購物。
大件商品,比如電視、冰箱等。
會有人送貨上門。
小件商品,則是放在購物袋內,趙長天用手拎著。
隨著時間流逝。
下午三點——
當趙長天和孫蘭結束今天的採購時任務。
趙長天手中已經提了好幾個大購物袋。
“長天,你手裡的東西,太多了!
還是我也拎一些吧!”
兩個人一邊往商場外邊走。
孫蘭一邊提議道。
此刻,孫蘭除了一個隨身的小挎包。
兩手空空如也。
而趙長天拎的東西,又著實非常多。
形成了鮮明對比。
孫蘭難免有些過意不去。
雖然以前兩個人逛街的時候,都是趙長天拎東西。
這已經成為一種慣例。
但今天,購買的物品實在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