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節(2 / 5)

如一見。”

蘇薔抬頭朝二樓看去,一眼便瞧見了沈妍堅持要入住的客房,離樓梯口很近,而且從廳堂看去能將扶欄之後的客房附近看得一清二楚。

她不是最愛清淨嗎,為何要不惜拿出沈家名號來住進一個顯然會很嘈雜的房間?

雲宣默然片刻,轉頭問店小二:“聽說那晚是你將酒送進客房的,當時他們可有異常?”

“他們好像心情不好,尤其是那位公子,小的進去送酒時他們一直沒說話,但要說異常……”小二思量了許久,遲疑著道,“那位小姐是有些奇怪,她第一次出門站在廊下是為了傳喚小人送酒上去,小人記得當時她穿著一身青色衣裳,可第二次開門是送劉公子離開,卻是換了一身豔麗的紅衣,顯眼得很。”

第53章 鵲橋歸路(八)公審

第二日的大理寺公審, 他們在大堂一側的偏廳聽審,去安置馬車的張慶最後一個趕來,見蘇薔和雲宣已各自安靜地落座,卻沒有瞧見吳蓬和白秋的蹤影, 有些疑惑地問道:“他們倆呢?”

他們幾乎是異口同聲:“她/他辦事去了。”

張慶“哦”了一聲,又問道:“那我呢?

雲宣淡然看了他一眼:“過來,站著。”

除了他們, 在公堂聽審的還有逸王和睿王, 但原本也該過來的沈公卻並未露面。

因著兩位王爺親自駕到,大理寺的公堂之外好一陣熱鬧, 寒暄問候了大半晌才各自落座,等得蘇薔覺得甚是無聊。

開堂後, 一應的證人證據倒是比一審要齊全詳細得多, 但除了當晚在客棧中用膳的來客之外, 他們幾乎都已經見過, 還是如之前調查的一般, 無一不指向當晚沈熙情緒激動, 而且在劉洪品離開之後再無人進出沈妍的客房。

倘若沈熙不是兇手, 那這一樁密室殺人卻是無解了。

最後出場的證人自然是最關鍵的劉洪品。

許是因為主審是自家父親, 這個傳聞中玩世不恭的世家公子倒也中規中矩, 言辭間有條不紊有理有序:“啟稟大人, 草民是在得到沈小姐的口頭傳信後才得知她因婚事離家出走的,情急之下便在慌忙稟告大人之後去了她投宿的元福客棧,沒想到沈熙也在。而且他當時心情低落, 正在借酒消愁,見了草民便罵人。草民雖與沈熙往日裡有些過節,但為了沈小姐也是一再忍讓,只一心想讓他明白草民對沈小姐的傾慕之情,哪裡想到他竟是愈加過分,對草民破口大罵,草民於無奈之下只好離開,沈小姐送我出門時還勸我莫要生氣,還說她此生非我不嫁。沈小姐為草民不惜與家人反目,草民感念於心,所以在回府之後還是放心不下,生怕她會被沈熙責罵,於是便又再次折返。哪知在外面敲門近半刻鐘才聽到裡面傳來動靜,聽著卻不像是沈小姐的聲音,這才情急之下喚了店家砸開了門,發現那個畜生他,他……”

說到最後,劉洪品竟掩面哽咽,聽起來甚是悲痛。

據客棧小二所言,他在向沈妍客房送酒水時被她悄悄塞了一張紙條的,在再三猶豫之後還是送到了劉府,時辰倒是對得上。

但若是沈熙在,沈妍自然不會有機會留信給劉洪品,而且客房中也沒有筆墨紙硯,那紙條應該是她在沈府就寫好的,目的自然是為了與劉洪品相約在客棧相見,後來不料沈熙打聽到了她的行蹤而過來,所以只好趁著小二來送酒水的機會將書信傳了出去。

只是……

蘇薔凝神回想著卷宗中記錄的時辰,有些疑惑。

洛長唸的聲音便在此時溫和傳來:“劉大人,本王心中有個困惑,不知可否直言?”

主審的大理寺卿劉尚自是迭聲答應:“睿王殿下請講。”

微一頷首,洛長念將目光轉向大堂中仍在掩面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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