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搜查,總共逮捕了三千多人,其中與我們有關係的也只有武漢卿夫妻二人而已。其餘的都
遭到池魚之殃。我們有鑑於此,所以我們諄諄告誡同志們:事先絕不利用居民的家屋作為掩
蔽,事後則儘可能撤離出事現場,萬不可圖一時之安全,進入民宅躲藏。換句話說,寧肯多
冒一點危險,也不要牽累了同胞。自二十九年初由「上海區」向上級提出此一建議後,事隔
四、五個月,才奉令核准。其間,上級對於這件事,想必作過一番審慎的考慮。若不然,那
就是本局也不敢多作主張,而又向層峰請示去了。因為事無先例,是否可以這麼仿,上峰自
當全面衡量,而免於得不償失。「上海區」雖然龐大,只不過是軍統局的一個外勸單位,對
於國家決策,實不宜多作猜測。
「上海區」接奉上級電令准予所請後,並沒有通令所屬各隊組一體遵照執行,只對幾個
行動單位作了選擇性的交代。為什麼呢?理由之一是:除此之外,我們還有許多工作要做,
不能大家一齊單做這一項;理由之二是:要配合各工總單位的個別效能,因為有些個單位並
不適合;理由之三是:上面說過,由於事無前例,執行後之效果如何?各界對此的反應又如
何?總要聽一聽、看一看,如有不當,也便於及時修正。先前,在擬訂此項建議時,曾與「第
三行動大隊」長蔣安華同學、「新一組」長畢高奎同志,就此一構想的可行性分別交換過意
見,他們都認為非常有意義,很值得一試,在執行上,並不困難,而且犧牲小、威力大,對
我同志特別是淪陷區的民心,都是一種鼓舞。既然如此,所以當交賦此一任務時,首先就選
擇了以上兩個單位。其後,才陸續的加入了「第二行動大隊」及「第六行動大隊」。
格殺日軍官兵的事,自二十九年九月間開始,至三十年十月下旬為一段落,在一年另兩
個月當中,前後擊斃、擊傷日軍約五十餘件次,死傷總在六十名以上。上列數字,只是大概,
因年代久遠,如果一個一個連名帶姓的列出來,已不可能,就是把所有的檔案翻遍了,恐怕
也查不出來了。在記憶中,從士兵到軍官佐都有,階級最高的是少將。
在當時,每一次槍擊敵軍過後,也只有在新聞報導中,才會知道被擊者的姓名,而多半
都有姓無名。至於官階高低,敵方則諱莫如深,不作公開發表。也有全案保密,在新聞中只
字不提,始終不知道死者或傷者為誰的。
茲蒐集到新聞報導數則,雖寥寥幾句,但已得來不易,今日讀之,當別有一般滋味也。
(一)重慶大公報二十九年十月七日「中央社香港六日電─滬訊:(六日上午九時許,
有一敵憲兵,騎腳踏車,在徐家匯天主堂前,突被人開槍射擊,彈中背部,受傷倒地,駐交
通大廈之敵憲兵及偽警聞訊趕至,將受傷憲兵還院診治,並在附近戒備,施行搜查,結果毫
無所獲。」
筆者對上海的道路並不太熟,如果沒有弄錯,「徐家匯」是在上海市法華鄉與法租界交
界處,而在法租界內則另有「徐家匯路」。既然有敵憲偽警聞訊趕至,那麼發生事故的地點,
應該在上海市區所謂的「中國地界」;若是在租界範圍內,就不會有敵偽憲警了。不過,法
租界也有越界築路,是不是在越界的那一段路上呢?
上項報導中雖然沒有明確指出,但如果不是身著制服,那又怎麼肯定受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