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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電影 英雄 無名 作者:陳恭澍

出飯店,我就瞧見他跟著我。我故意到煙攤上去買東西,他躲在那邊裝作看廣告,一邊用眼

盯著我。我心裡想,跟他開個玩笑吧。我就過去問他:喂,朋友,你幹嘛老跟著我呀?你每

月掙多少錢哪!嚇得那小子扭頭就跑了。』

「夫人問他『那人是誰?』

「那還有誰,藍衣社唄!」

這兩句話如果眞的是吉鴻昌說的,那眞是放他的狗臭屁。我們如果發現了他,還要跟蹤

做什麼,早就結果了他以除後患了。共產黨慣於望風撲影,造作謊言,並拼命的往自己臉上

貼金,說來不值一笑。

以下再說吉案的意外發展:

二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也就是國民飯店槍擊吉鴻昌未果的第五天,法租界當局將在押

的吉鴻昌、任應岐二人,「引渡」與我國政府。此事一經傳出,大大的出乎一般意料之外。

這件事究竟是怎樣交涉成功的,以及由那個單位主辦?由何人負責主其事等。軍統局屬下的

「北平站」和「天津站」均一無所知。數十年後查考檔案,亦無點滴記載。據猜測,很可能

是由北平軍分會秘密進行的。

表面上,法租界工部局是應河北省政府的要求,而事實上,當然不會如此簡單。據筆者

查考資料得知,引渡的經過情形是這樣的:

十一月十四日上午十時許,法租界當局用鐵甲車(以鐵皮為殼的囚車)將吉鴻昌和任應

岐二人押送到天津巿公安局,當卽收押歸案。到下午五時,由公安局解往第五十一軍軍部審

訊。旋卽關進蔡家花園陸軍監獄。當時的五十一軍軍長於學忠兼任河北省政府主席。

吉鴻昌和任應岐在天津陸軍監獄囚禁了九天,至二十二日,於學忠接奉北平軍分會命令,

將吉、任二犯解至北平接受「軍法會審」。當天下午五時到達北平,隨卽羈押於東直門內炮

局衚衕陸軍監獄。

二十三日提審,吉鴻昌承認他是共產黨員以及叛國的各項罪行。他口供說:「對,我是

中國共產黨黨員,由於黨的教育,我擺脫了舊軍閥的生活,轉到工農勞動大眾的陣營裡頭來。

我能夠加入革命的隊伍,能夠成為共產黨的一員,能夠為我們黨的主義,為全人類解放事業

而奮鬥,這正是我畢生最大的光榮,這正是我不同於中國一般流俗軍人的所在。」

吉鴻昌說他擺脫了舊軍閥的生活,且不同於中國一般流俗軍人,這話說得多麼冠冕堂皇。

事實上,我們可以在共產黨自己炮製的「吉鴻昌將軍」這本書上看到:吉鴻昌在天津英、法

兩租界各有房產一處,擁有汽車一部,在銀行中有為數過萬的存款,經常在飯店裡開房間打

牌。不知道這又作何解釋?

經過軍法會審,吉鴻昌和任應岐,當卽判處死刑,於二十四日下午一點卅分二人同時執

行槍決。北平軍分會公開宣佈了吉鴻昌和任應岐的罪狀。並佈告周知。佈告中有云:「案據

第五十一軍呈解通緝未獲之迭次稱兵構亂,並加入共產黨要犯吉鴻昌、任應岐二名到會,當

經訊據供認意圖擾亂治安,並加入共黨屬實,爰卽依照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第一條之規定,

將吉、任二犯判處死刑……」

筆者個人覺得佈告中:「共黨要犯吉鴻昌、任應岐二名」那一句稍嫌含混,因為任應岐

並非共產黨員,只是受共黨利用的一名從犯而已。

據傳說吉鴻昌在行刑之前,曾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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