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項爆炸物之實際來源。」
對了,這只能稱為「爆炸物」,不能叫做「炸彈」,因為那全是一些形狀不同的爆破裝置,
為了要適應環境,在表面上看不出是個什麼物件上。這是「新一組」的同志們所設計而自行
配置的,也許是技術水準還不到火候,所以都沒有「響」。
「新一組」的目的,是準備炸日本海軍陸戰隊的;不錯,的確如此,他們是把這批「爆
炸物」預置於操場附近的一間破屋內,其中幾個有「定時裝置」,有幾個是「觸發」的,當
初的構想,是在日本海軍陸戰隊出操的時候,引爆而予以重大的殺傷,因恐威力不夠,所以
同時放置了好些個,是不是所稱的「八枚」,記不清數目了。說不定果如報導中所稱,是有
小孩子在破屋子裡玩耍,而把他弄不懂是個什麼的「爆炸物」給拿回家去。假設是這樣,那
麼也許是時間未到才沒有爆炸的了。
天下常有許多巧事,不過,在我們的工作要求上,這還當然列為失敗。
(六)重慶大公報三十年五月十日「中央社香港四日電,滬訊:敵方戒備之偽中央市場,
有日籍稽查員一名,被人槍殺斃命,事後敵將無辜菜販捕去數十名,並在新閘橋等處附近挨
戶搜查,故連日偽市場買賣殊為冷落雲。」
又「中央社香港五日電,新聞報載:昨日日軍在閘北大舉搜查,逮捕居民五百餘人。據
被釋放之居民稱:日軍持有照片數張,無從捕獲破案,乃將全區行跡可疑之人均加逮捕,以
照片一一對認,結果並無一人相似。」
查不出死者的姓名,也無法判明其確實身份,報導中只說是「日籍稽查員」,很可能是
個穿制服的。
在這裡要提出來說明的,是事後的搜尋與逮捕:先是將市場中的菜販捕去數十名,其後
又在大舉搜查下,逮捕了附近居民五百多人。不知道日軍是從那裡弄來幾張照片,就在這五
百多人當中一個一個的對認,虧得沒有對上,如果真有幾個「相似」的,那就死無葬身之地
了。
以上這六件,都是在四十多年前的報紙上找到的,可惜沒有辦法取得整份當年的舊報,
所以未能作有系統的詳確記述。
民國三十年十月底,「上海區」發生重大事故,抄去大批檔案,敵方於同年十一月二十
八日(星期五)在「中華日報」及「新申報」上發表了一份經他們記錄再加整理後的「藍衣
社在滬所犯案件統計表」,表中,可分為兩大部份,第一部份是對漢奸的制裁,第二部份是
「破壞」、「擾亂」及格殺日本軍人。
有關制裁漢奸部份以及破壞、擾亂等案件,除了已經記述過的,及留待另作詳述者外,
對于格殺日軍官兵專案,茲照該「統計表」所列,概括有如下者:
「被害者」
姓名時間地點死傷行動者
磯部芳衛 29/9/29 北四川路武昌路死第三隊蔣安華
佐藤精一 29/9/30 滬西鎮寧路死第三隊蔣安華
中村尚雄 29/11/6 北江西路老靶子路重傷第二隊趙聖
石橋信 29/11/14 虹口嘉興路附近死第三隊蔣安華
富永貴 29/11/17 蓬萊路海xx 死第三隊蔣安華
久保田 29/11/30 虹口施高塔路無恙第三隊林煥堯
佐佐木 29/12/1 滬西汪家弄重傷第三隊蔣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