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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上級提出檢舉。2朱、周兩人,可能因工作意見不合,積久生恨,互相排斥;朱先發制人,

單方面打周的「小報告」有意造作口實,予周以打擊。3朱、周之間,可能有利害衝突或私

人恩怨,到了不可分解的程度;又或朱不甘久居周下,而覬覦周的隊長職位,思圖取而代之,

故不惜加以誣陷。4朱、周雙雙投入「七十六號」,接受萬裡浪之指使,扮演「雙簧」,以「窩

裡反」的姿態為餌,誘使上級派員直接進行了解與調處,以遂其乘機逮捕從而擴大破壞「上

海區」的目的。若果此一假定屬實的話,顯然是一項大陰謀,也可以說是一個最危險的假定。

根據事實與情理判斷,各項假定的成份都有。關於第一項的,朱敏的報告所加於周的罪

名十分嚴重,但是內容空洞,未可入信,不無惡意中傷之嫌;關於第二、三兩項的,乃是揣

情度理,但亦不能排除其可能性;唯有第四項,最值得注意,可能性也較大。不過在我個人

的觀念中,周西垣也算得是老同志,棄明投暗,難以理解;而且朱敏的報告,無異是事前已

對我們提出警告了。如果我們投鼠忌器,始終不派人與之接觸,他們又能得到什麼呢?豈不

破壞了他們扮演雙簧的計畫嗎?細一推敲,也有矛盾。

至我遷離區本部接管行動第一大隊之前,陳先生、齊先生和我,就周西垣的問題,曾計

議過兩次。我將以上的看法和想法提出來,陳先生說:「研判個中內情,大抵不出這個範圍;

然而周西垣叛逆的事實,我們還有其它方面報來的資料,足可左證。」齊先生說:「為除此心

腹之患,此人非及早加以制裁不可!現在,我們已將本案報局請示,一俟奉準,即予執行。」

我表示異議說:「要處決一個自己的同志,非比等閒,必須握有了可靠有力的證據才行;否

則,萬一枉殺,必追悔無窮。我這次下去,一定要和周西垣見個面,進行直接的觀察與瞭解,

以明真象。此舉固然有些冒險,我想在約晤時間與地點等各方面,儘量做得技巧而緊湊,即

使他們要玩什麼花樣,也準備不及。當然我也會特別提高警覺,以防不測。」陳先生和齊先

生聽了我的話,不表同意。異口同聲地說:「那太冒險了,還得慎重考慮一下才好。」我說:

「現在我去領導行動第一大隊,要等我發出通知並約定會晤的識別暗號之後,他們才知道。

而且在尚未晤面之前,彼此都不相識,他不能確定來者究竟是誰,同時所謂識別暗號是單方

面的,也就是說我一眼就能辨示對方,他卻不能,一定要等我趨前交談,說出暗語才行。這

之前,我可以乘機觀察周圍環境、人物動態,認為安全了,然後再去和他攀談。所以我相信

這頭一次約晤,應是安然無事的。況且他們假如真要抓人,也不須急在一時。還有重要的一

點,我們『上海區』的人,沒有一個識得周是何等樣人,是個什麼長相。如果上級批准了對

周執行制裁,也無從下手,我與周見過了面,談過了,而後才能對行動人員暗中予以指點。

不是嗎?與周見面,冒點風險也是必要的。」我並沒有完全說服陳先生,最後他終於勉強地

說:「我看制裁周西垣是勢在必行。你不妨先去著手策畫佈置起來,專等局裡的覆電一到,

立即動手。不過,你自己可千萬要當心!」齊先生也說:「千萬當心。」我暗笑他們太過慮了。

同時也為周西垣叛逆的事,我迄未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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