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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十六日,吉鴻昌和方振武二人,離開西辛莊相偕至馬家營,國軍第三十二軍第一四

二師司令部,會晤三十二軍軍長商震。

這應該算是投降。

吉鴻昌見到三十二軍軍長商震後,以敗兵之將,曾提出「保證抗日軍官兵生命安全;妥

善醫治負傷人員等要求。」商軍長雖答應可以考慮,惟需要向北平軍分會請示。

北平軍分會接到商震電報後,命令商震將方振武、吉鴻昌二人押解北平交付審判。

據說,商震用了一點手法,以「何代委員長應欽要請他們面商謀求妥善的調停辦法」為

詞,由北平「慈善團體」的兩位代表「陪同」方、吉二人前往北平「談判」。

此刻,北平軍分會發布訊息說:「方振武、吉鴻昌二人稱兵作亂,為害地方,此次一再

竄擾平郊附近,經我國軍嚴密堵擊,勢窮力蹙,不能得逞,今日向我前線部隊表示投誠。方、

吉二人並已離隊他去,所餘殘部刻已設法遺置中。何應欽銑(十六)實行秘印」。

從順義縣馬家營出發,在押解至北平途中,路程不到百里,方振武和吉鴻昌二人竟爾前

後「脫逃」了。這真是奇聞,其中必有隱情,究竟是怎麼回事,如今恐怕很難得到正確解答

了。

在共黨出版的一本小冊子「吉鴻昌將軍」上面,有一段是如此寫法,筆者就是撇開應有

的成見,也不能採信,現在將原文錄下一段,不知讀者看了之後感想如何?

「鴻昌當時就識破了敵人的圈套,暗中對方振武說:『咱們這五尺之軀對國家還有用處,

不能就這麼老老實實地叫他們給幹掉。』

他們商定要在中途逃跑。

「可是他們離開馬家營的時候,汽車上面早布滿了衛兵,荷槍實彈,警戒得很嚴。一路

上,鴻昌腦子裡盡盤算著怎樣逃走。他想:先能逃掉一個也是好的。

「汽車開到離北平不遠的孫河,天色漸漸地暗下來了。鴻昌環視周圍的地形,也很便於

隱蔽。他向方挀武使了一個眼色,又朝旁邊的水廠子撇了撇嘴。方振武要求停車,假說要上

廁所。押車的『慈善團體』代表,顯得有些不耐煩的樣子,詢問鴻昌是否同去。鴻昌半閉著

眼睛,懶洋洋地搖了搖頭。

「押解他們的衛兵,雖然受了上司的欺瞞,並不曉得車上押解的是吉鴻昌和方振武。但

是他們都知道,這是兩個重要的人物,在這兩個人中間,體格魁梧的鴻昌又是最『危險』的。

既然他不離開汽車,他們也就沒有派人跟著方振武下去。結果方振武下車後,一繞過牆腳,

就撒開大步溜走。」

讀者如果有興趣,可以從這段文字中,找出很顯明的兩個大漏洞。可是方振武的確逃走

了,這又如何解釋,想必其中另有文章。

通緝逃犯方振武,以後輾轉溜到香港去了。三十年十二月,太平洋戰爭爆發,香港九龍

被日軍佔領,方振武無法隱居,經九龍到深圳,剛進入廣東國境,即為我政府軍捕獲,奉令

就地正法。從此,人們很少提到其人其事。

再說在押解途中的吉鴻昌。據「吉鴻昌將軍」那本小冊子上所記載的是:

「久候不見方振武回來,車上的衛兵亂作一團,衛兵班長更加暴跳如雷。起初他們曾對

鴻昌揮動拳頭,大聲責罵,說都怨他出鬼點子放走了這個要犯,害他們會蹲大獄。但是經過

和他交談,聽到他講民眾抗日同盟軍的抗日戰績,他自己的抗日救國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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