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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可是做都做了,那就請明辨是非吧。

以上所列舉的許多事實,也足以說明採取行動之所必要了。

到了二十八年秋至三十年冬這段時期,我們在上海的行動工作,雷厲風行,制裁的人數

增多,其一般地位則降低,這絕非濫殺,而是執行上級所制定的一項政策,政策的基本要求

則在於樹立聲威,以期產生嚇阻作用也。

驟風雨中沒有不挾帶塵沙的,行動案件多了,如果說每一個物件都萬惡不赦,毫無可恕

之處,那也不是絕對的。我們也都是有血有肉的人,旣然說到這一層,那麼就一道心靈上的

感受。

一個三軍統帥,在他一聲令下,可能會有成千上萬的人化為灰燼,相信,他是在奮勇殺

敵,多多益善。因為他根本不知道死傷的究竟是張三,還是李四,所以在心理上也不致有什

麼負擔。行動工作則不然,個個都是固定物件,雖兢兢然惟恐有誤,可是也不能說一無意外。

一旦發生了意外,除了責任之外,良心上又將何堪?

同志間,指揮或執行過行動工作的,在談論中偶而也會觸及此一問題,大多是不願深談,

像這種情形原因固然複雜,敢說,其中總有不安的成份。單以筆者所經歷過的事情來說,已

經足夠令人難堪的了,若是再多想想,那又何只難堪而已哉。

「北國鋤奸」、制裁共黨匪徒吉鴻昌一案,目標只在吉某一人,料不到中彈身死的卻是

劉紹勷。差誤究竟出在何處,所有的可能我們都已檢討過了,可是始終找不出一個正確的答

案。另一個問題是死者劉紹勷的身份:查證後才知道他是西南方面派到天津、參加反中央活

動的代表;本來,西南與中央就有許多風風雨雨,這麼一攪合,豈不是中央殺了西南的人?

其實,在事前,我們根本就沒有曉得劉紹勷到天津參加「中國人民反法西斯大同盟」這回事,

從來也沒有奉到要制裁劉紹勷的命令,由於陰錯陽差,很可能導致更嚴重的誤會。

還有呢,有一年在上海,馬路上遇見了友人何君,彼此都瞭解對方的底細,也就沒有避

諱的敘敘舊。談下來,原來死在天津國民飯店的那位劉紹勷先生,就是何君的老泰山。這有

多麼尶尬。雖然我並沒有做錯什麼,可是我總覺得對我朋友不起。

另一件,發生在三十三年的上海,有一天我到馬霍路「餘祥琴律師事務所」去找餘祥琴

兄有事,可不是為了打官司。寫字間在樓上,後面有一間小客廳,是專為朋友們「辦事」而

設的。有時候聊天,有時候打牌,也進一步作為「密議」之所。這一天,在座的另有一人,

我不認識,於是餘祥琴兄為我介紹說:「這位是張法堯律師,我們是同夥。」緊接著他又加了

一句說:「你老兄知道,張律師的老太爺就是上海灘上赫赫有名的張嘯林張老……」

好了,我聽到這裡已經不自在了,擔心的是,張法堯如果脫口說一句:「家父遇害,原

來就是臺端的主使。」那時節,我雖然可以義正辭嚴的講上幾句,但終究不是一件大家愉快

的事。

七十三年元月,同難老友盛鬱(禮約)邀我一敘。盛禮約兄和我在上海、杭州共患難兩

年多,相處得很好,可以說頗有交情。在臺灣,他是大學教授、財稅專家、名會計師,各有

生活圈子,過從不算緊密。他約我見面,想必有所為也。其實,在沒有會晤之前,我已經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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